這年頭離個婚還要考試?考得好還不准離婚?!
近日, 一份命題人是主審法官、評卷人是原、被告的“離婚考卷”在四川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出現,
“男方長期賭博, 經過溝通毫無改變, 還對我不負責任地猜疑, 以各種語言侮辱, 給女方在心理上造成了傷害。 ”首份試卷的答題人是一對育有一子一女的80後夫妻, 女方在答卷中指出了婚姻中丈夫的問題。 對此, 男方予以承認並表示會改正。 “以後不管過年也好, 平常也好, 沒經過老婆同意, 絕不去打牌娛樂。 ”男方這樣寫道, 並認為“老婆沒有做得不好的”。
參加此次“離婚考試”的80後夫妻。 (網路圖)
此外, 女方在答卷中也反思了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 “因為生活原因, 我長期在外上班, 沒有太多時間陪孩子。 ”答完題後, 試卷由夫妻雙方彼此打分。 最終, 男方得分80分, 女方得分86分。
男方答卷。 (網路圖)
女方答卷。 (網路圖)
“通過讓原、被告夫妻做題考試,
對於“離婚考卷”的構思, 王士雨表示, 自己出試題的初衷是希望瞭解婚姻的真實情況。 “因為有很多表面的東西一般看不出來, 通過試卷就能瞭解。 ”此外, 他還解釋, 在司法實踐中, 原告為了起訴離婚, 出示的證據會相對多一點, 有些證據可能不是很客觀, 會導致案件的判決具有傾向性, 通過讓夫妻雙方做試卷來加以考察, 有助於判決更加公正。
“‘離婚考試’其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考試, 而是一種婚姻狀況調查, 或情感調查。 ”有評論指出, “離婚考試”的調查性質與法官當庭詢問當事人的性質相似, 在法官的審判權範疇之內, 在程式上也沒有問題。 “離婚考試”符合法律精神, 也符合審判理性, 具有法治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