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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要先考試?一對80後夫妻得高分,法院判不准離婚

這年頭離個婚還要考試?考得好還不准離婚?!

近日, 一份命題人是主審法官、評卷人是原、被告的“離婚考卷”在四川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出現,

試卷既有“結婚紀念日、家務事如何分工”等客觀題, 也有“陳述對婚姻和家庭現在的想法”等主觀題, 全卷總共設置了15道題, 總分值為100分。

“男方長期賭博, 經過溝通毫無改變, 還對我不負責任地猜疑, 以各種語言侮辱, 給女方在心理上造成了傷害。 ”首份試卷的答題人是一對育有一子一女的80後夫妻, 女方在答卷中指出了婚姻中丈夫的問題。 對此, 男方予以承認並表示會改正。 “以後不管過年也好, 平常也好, 沒經過老婆同意, 絕不去打牌娛樂。 ”男方這樣寫道, 並認為“老婆沒有做得不好的”。

參加此次“離婚考試”的80後夫妻。 (網路圖)

此外, 女方在答卷中也反思了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 “因為生活原因, 我長期在外上班, 沒有太多時間陪孩子。 ”答完題後, 試卷由夫妻雙方彼此打分。 最終, 男方得分80分, 女方得分86分。

男方答卷。 (網路圖)

女方答卷。 (網路圖)

“通過讓原、被告夫妻做題考試,

可以對雙方感情做一個考察, 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餘地, 60分以下可以初步認定婚姻關係岌岌可危。 ”在“命題人”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法官王士雨看來, 這對夫妻的“優秀成績”表明雙方仍有較深感情, 因此法院做出了不准離婚的判決, 而夫妻雙方均未表示再上訴。

對於“離婚考卷”的構思, 王士雨表示, 自己出試題的初衷是希望瞭解婚姻的真實情況。 “因為有很多表面的東西一般看不出來, 通過試卷就能瞭解。 ”此外, 他還解釋, 在司法實踐中, 原告為了起訴離婚, 出示的證據會相對多一點, 有些證據可能不是很客觀, 會導致案件的判決具有傾向性, 通過讓夫妻雙方做試卷來加以考察, 有助於判決更加公正。

“‘離婚考試’其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考試, 而是一種婚姻狀況調查, 或情感調查。 ”有評論指出, “離婚考試”的調查性質與法官當庭詢問當事人的性質相似, 在法官的審判權範疇之內, 在程式上也沒有問題。 “離婚考試”符合法律精神, 也符合審判理性, 具有法治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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