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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整形起糾紛,消費者可索賠

案件重播:整形失敗鼻子歪了

近日,肅州區工商局成功調解了一起美容整形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0000元。

消費者潘女士在肅州區某整形門診部接受隆鼻手術後,因門診部原因導致假體歪斜,經營者安排再次手術仍未解決問題。 潘女士要求經營者賠償誤工費和醫療費等,但經營者卻多次推諉,不予以解決。 無奈之下,潘女士打電話投訴至工商部門,請求維權。

接到投訴後,工商部門執法人員立刻與雙方當事人電話聯繫,詳細瞭解情況,並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

通過耐心細緻地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內容和多次調解,經營者最後同意承擔消費者的醫療費、護理費和誤工補貼共計30000元,雙方當事人現場達成調解協定,使這起消費申訴糾紛得到了解決。

律師說法:提供服務造成人身損害應賠償

甘肅名首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雅瓊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該案中,商家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健康權,造成人身損害結果,應當向消費者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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