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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鹽田檢驗檢疫局截獲24噸禁止進境凍肉

本報訊近日, 深圳鹽田檢驗檢疫局對一批禁止進境凍肉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 要求實施監督銷毀處理。 該批凍火雞翼原產國為智利, 重24噸, 涉及貨值1.32萬美元。

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核查企業提交的輸出國官方檢驗檢疫證書時發現, 該批凍禽肉產品來自註冊號為05-09的加工註冊企業, 屬於質檢總局最新公佈的《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或地區輸華肉類產品名單》規定中自2017年1月13日起暫停進口的產品, 因此, 根據《進出口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作出銷毀處理。

為保障進口肉類產品品質安全,

防止動物疫情疫病傳入我國, 保護農牧業生產安全和人類健康, 我國對輸華肉類產品有著嚴格而又完善的監管體系要求, 進口肉類產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以及中國與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簽訂的相關協定、議定書、備忘錄等規定的檢驗檢疫要求以及貿易合同注明的檢疫要求, 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不予進境。 (魯筱婕)

《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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