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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傳銷案公開宣判 數罪並罰主犯獲十年有期徒刑

今天我們來瞭解一起安次區法院公開宣判的傳銷案, 該案涉及五名犯罪嫌疑人, 被捕前都居住在安次區楊稅務鄉附近村街, 從事違法傳銷活動。

△ 安次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刑廳廳長 劉磊

犯罪嫌疑人雒某以女網友的名義, 把被害人孫某騙到了廊坊, 五名被告人對被害人孫某進行了非法拘禁。 五名犯罪嫌疑人把孫某騙到了安次區楊稅務鄉北小營村一處傳銷窩點,

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以達到逼迫孫某加入傳銷組織的目的, 期間, 被告人多次使用暴力手段毆打被害人孫某, 致使孫某多處肋骨骨折, 左側創傷性濕肺, 3、4腰椎右側橫突骨折, 經鑒定, 被害人孫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不僅如此, 在拘禁被害人孫某期間,

被告人李某夥同劉某採取暴力手段將被害人孫某銀行卡內的四萬四千余元錢轉走。 2016年10月27日, 被害人孫某被解救。

李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劉某、雒某、楊某、曹某也分別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安次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刑廳廳長 劉磊

據今年統計, 安次區法院今年審理的涉及傳銷過程當中的其他犯罪行為一共有八件、29人。 記者瞭解到, 此案件從送審到結案僅一個多月的時間, 不僅讓被害人及其家屬得到寬慰, 也彰顯了法律的威嚴。 在定罪量刑過程中, 安次區法院注重從行為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涉案的財物金額, 誘騙、發展參與傳銷人員數量, 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數額或其它後果, 傳銷活動影響社會秩序的程度等方面綜合考慮, 突出打擊重點, 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 有效遏制非法傳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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