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嫁給老公的時候, 全家人都反對。 因為他比我大了一輪, 更重要的是他是二婚男, 還帶著一個兒子。 也許少女心中都無法抗拒成熟大叔的誘惑吧, 當年只有23歲的我義無反顧的要和他結婚。
為了和他結婚, 我幾乎和父母還有親戚都鬧崩了, 無論他們怎麼說, 我和老公還是如願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我也成了一個10歲小男孩的年輕繼母。
婚後, 我辭掉原先在海關的工作, 到了老公經營的公司上班。 那個時候, 他公司剛剛起步, 我們幾乎吃住都在公司裡。 我比老公還多了一項工作, 那就是照顧他兒子。
當時我們實在沒有精力再多照顧一個孩子, 儘管我非常渴望能夠有一個自己的孩子, 但是為了老公和兒子, 我一直到30歲都沒有生育。
在他沒有賺錢的幾年, 我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買過。 我還從娘家哥哥那裡借了10萬塊錢投到公司裡去, 連公司的員工都說老闆娶了老闆娘真是上輩子的福氣。
30歲那年, 我終於有了自己的孩子, 一個可愛的女兒。 孩子的出生讓我再也沒有精力操心公司的事情, 我成了一個全職太太。 大兒子那個時候已經上大學了, 但是他每週都要回家, 我得給他做飯洗衣服。
在我35歲這年, 老公居然查出得了肝癌, 這對我簡直是晴天霹靂。 我們花了有上百萬給他治病, 然而還是鬥不過死神。 他彌留的時候, 律師來宣讀老公的遺囑,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 除了現在住的房子還有部分的現金, 老公什麼都沒有留給我和女兒。 公司留給了他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