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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紅波:增強脫貧攻堅的整體合力與持久動力

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需要更好發揮黨委、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優勢, 增強整體合力和持久動力。 要以集體經濟奠定堅實基礎、以多重激勵激發內在動力、以調適創新夯實組織基礎、以多方參與強化整體合力、以法治確保規範有序。


解決“貧中之貧、困中之困”, 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 需要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以及公眾積極參與、法治保障的貧困治理格局, 凝聚各方力量強化脫貧攻堅的整體合力, 優化資源配置激發脫貧攻堅的持久動力。

以村級集體經濟培育脫貧攻堅的物質基礎和社會基礎

農村集體經濟“空殼”導致基層治理缺乏必要的物質基礎, 以及必要的集體意識和公共精神。 在以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為特徵的脫貧實踐中, 應當著力培育村級集體經濟。 有了集體經濟, 既不影響那些市場意識和經營能力強的群眾在堅持家庭聯產承包的前提下自由發展,

也能夠推動那些市場意識弱、經營能力弱、抵禦風險能力弱, 缺乏資源、資產、資金的群眾通過互助的方式, 集中有限資源實現脫貧致富。 這就在不影響效率的同時, 保證了公平, 保證了後發展群眾的發展機會, 也為鞏固脫貧效果打下堅實的產業基礎。

就具體實現路徑來說, 可以創新方式將農村的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 將財政投入到農村的資金和形成的資產, 通過資源開發、資產盤活、產業帶動、服務創收、物業租賃、鄉村旅遊等途徑發展集體經濟, 促進集體收入增長。 在組織方式上, 可以採取村民聯動、村社共建、社會幫扶、股份合作等形式。

以多重激勵激發脫貧攻堅主體的內在動力

基層幹部處於脫貧攻堅的第一線, 是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的組織者和實施者。 他們的工作成效, 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著貧困治理的成效。 因此, 要採取多種措施全方位激發他們的內在動力。

用好組織激勵。 對在貧困治理中實績突出的要提拔重用。 需要注意的是, 基層幹部長期的基層一線工作, 積累了大量農村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 是基層發展和基層治理不可多得的人才。 提拔重用不能一味地把他們調離基層。 離開基層到機關, 雖然他們能夠得到多崗位鍛煉, 但會導致基層優秀幹部流失, 以及在新崗位中出現的“外行”指導“內行”問題, 也不利於幹部的專業化發展, 不利於為群眾提供專業化和精細化的服務。

可以考慮讓他們就地發揮其優勢與專長, 但要“高配”, 也就是鄉鎮幹部也能享受到相應級別的待遇。

重視物質激勵。 要在現有鄉鎮津貼的基礎上, 逐步提高基層幹部的待遇, 特別是村幹部的待遇。 當前村幹部每月的待遇大多在600元至2500元之間, 這在很多地方都低於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重視內在精神激勵。 黨員幹部是政治人、經濟人和社會人的集合體。 在重視組織和物質激勵的同時, 還要重視精神激勵, 營造熱愛基層、奉獻基層、紮根基層的社會氛圍, 讓基層幹部特別是扶貧幹部最大限度地得到社會的尊重。 通過多重激勵, 構建以基層為導向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配置體系,

讓更多高素質的幹部在基層服務群眾。

發揮正向激勵的作用。 基層幹部處於脫貧攻堅一線, 最能把握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的各要素各環節, 會有更為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 但“改革創新”往往會因為“沒有政策依據”而被制止和禁止。 在個別地方, 這種負向激勵已經產生不良後果。 對此, 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旗幟鮮明地為勇於擔當的幹部擔當, 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 為勤于幹事的幹部點贊。 只要是沒有禁止性規定, 只要是出於公心而不是源於私利、是無心之失而不是有心之過、是履行程式而不是破壞規則、是遵紀守法而不是違法亂紀, 就應當鼓勵基層幹部在改革創新中推進精准扶貧精准脫貧。

以調適創新夯實脫貧攻堅的組織基礎

土地革命時期,“紅軍所以艱難奮戰而不潰散,‘支部建在連上’是一個重要原因”。扶貧脫貧也是一場持久“攻堅戰”,打贏這場戰役,同樣需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圍繞脫貧攻堅創新基層組織設置。貧困地區的基層黨組織設置要以便於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為原則,不局限於按行政區劃設置,可以根據農村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興起、社會流動性增強等情況,創新組織設置方式。比如,把支部建在扶貧產業鏈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農業加工企業等經濟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組建脫貧攻堅型黨組織,分別在企業、產業大戶、致富能手、外出務工人員組織起來建立黨組織,推進“支部+企業/產業大戶/致富能手/外出務工人員+貧困戶”的互助扶貧模式。鼓勵村級黨組織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社和各類產業協會。

圍繞脫貧攻堅優化黨員隊伍結構。要圍繞脫貧攻堅選拔黨組織書記。從脫貧領路人、產業帶頭人、企業經營者、專業合作社理事長以及致富能手、種養大戶和科技示範戶等黨員中,選拔脫貧攻堅的領頭雁和頂樑柱。要圍繞脫貧攻堅教育管理黨員,提升農村黨員致富、領富、帶富能力,發揮黨建在脫貧攻堅的先鋒模範作用,把黨員在扶貧脫貧工作中的表現作為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內容。要圍繞脫貧攻堅發展黨員、培養幹部。重點在農村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優秀青年農民和鄉村教師、鄉村醫生中發展黨員、培養幹部。同時把黨員培養成脫貧攻堅的致富帶頭人。

以多方參與凝聚脫貧攻堅的社會力量

精准扶貧精准脫貧中的“精准”,集中體現了當前反貧困的“治理”特徵。為提高精准度,就要強調治理主體的多方參與和客體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

把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動員起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開發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貧困治理體系,充分發揮政府在扶貧資源、政策穩定等方面的優勢,發揮社會組織在精細精准、能力建設方面的優勢,發揮市場主體在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效率方面的優勢。通過黨組織、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通力合作,彙聚脫貧攻堅的強大力量。

著力培育貧困群體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貧困治理,破解“貧中之貧、困中之困”,改變等靠要思想,最根本最緊要的是扶志。一方面,要充分尊重貧困群眾的主體地位,動員時不能高強度地單向說教灌輸,可以採用傳統的“算帳”、樹典型、培養示範戶等方式“啟發”其覺悟。另一方面,要特別重視對年輕人的動員。可以通過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民營企業“萬企幫萬村”以及各類志願者服務平臺,採用職業教育、外出參觀學習、勞務輸出等方式,讓其更多接受發達地區的一些新鮮事物,促進其從根深蒂固的貧困文化中走出來。

總之,舉全黨全國之力致力於脫貧攻堅,這是我們黨的獨特優勢,為全球貧困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提供了中國方案。在堅持這一傳統優勢的同時,要特別注意的是,比如,個別貧困地區的黨組織以爭取專案資金的多少考核駐村幹部,於是駐村幹部通過包括私人關係在內的各種方式向上爭取,甚至通過派出單位以組織的名義出面協調。這事實上是對既有的、正規的資源流動和配置方式的挑戰,甚至會滋生腐敗行為。還比如,有的地方為了彰顯政績,不顧自身實際,層層加碼,不擇手段搞提前達標、數字脫貧、虛假脫貧。

土地革命時期,“紅軍所以艱難奮戰而不潰散,‘支部建在連上’是一個重要原因”。扶貧脫貧也是一場持久“攻堅戰”,打贏這場戰役,同樣需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圍繞脫貧攻堅創新基層組織設置。貧困地區的基層黨組織設置要以便於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為原則,不局限於按行政區劃設置,可以根據農村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興起、社會流動性增強等情況,創新組織設置方式。比如,把支部建在扶貧產業鏈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農業加工企業等經濟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組建脫貧攻堅型黨組織,分別在企業、產業大戶、致富能手、外出務工人員組織起來建立黨組織,推進“支部+企業/產業大戶/致富能手/外出務工人員+貧困戶”的互助扶貧模式。鼓勵村級黨組織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社和各類產業協會。

圍繞脫貧攻堅優化黨員隊伍結構。要圍繞脫貧攻堅選拔黨組織書記。從脫貧領路人、產業帶頭人、企業經營者、專業合作社理事長以及致富能手、種養大戶和科技示範戶等黨員中,選拔脫貧攻堅的領頭雁和頂樑柱。要圍繞脫貧攻堅教育管理黨員,提升農村黨員致富、領富、帶富能力,發揮黨建在脫貧攻堅的先鋒模範作用,把黨員在扶貧脫貧工作中的表現作為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內容。要圍繞脫貧攻堅發展黨員、培養幹部。重點在農村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優秀青年農民和鄉村教師、鄉村醫生中發展黨員、培養幹部。同時把黨員培養成脫貧攻堅的致富帶頭人。

以多方參與凝聚脫貧攻堅的社會力量

精准扶貧精准脫貧中的“精准”,集中體現了當前反貧困的“治理”特徵。為提高精准度,就要強調治理主體的多方參與和客體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

把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動員起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開發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貧困治理體系,充分發揮政府在扶貧資源、政策穩定等方面的優勢,發揮社會組織在精細精准、能力建設方面的優勢,發揮市場主體在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效率方面的優勢。通過黨組織、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通力合作,彙聚脫貧攻堅的強大力量。

著力培育貧困群體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貧困治理,破解“貧中之貧、困中之困”,改變等靠要思想,最根本最緊要的是扶志。一方面,要充分尊重貧困群眾的主體地位,動員時不能高強度地單向說教灌輸,可以採用傳統的“算帳”、樹典型、培養示範戶等方式“啟發”其覺悟。另一方面,要特別重視對年輕人的動員。可以通過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民營企業“萬企幫萬村”以及各類志願者服務平臺,採用職業教育、外出參觀學習、勞務輸出等方式,讓其更多接受發達地區的一些新鮮事物,促進其從根深蒂固的貧困文化中走出來。

總之,舉全黨全國之力致力於脫貧攻堅,這是我們黨的獨特優勢,為全球貧困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提供了中國方案。在堅持這一傳統優勢的同時,要特別注意的是,比如,個別貧困地區的黨組織以爭取專案資金的多少考核駐村幹部,於是駐村幹部通過包括私人關係在內的各種方式向上爭取,甚至通過派出單位以組織的名義出面協調。這事實上是對既有的、正規的資源流動和配置方式的挑戰,甚至會滋生腐敗行為。還比如,有的地方為了彰顯政績,不顧自身實際,層層加碼,不擇手段搞提前達標、數字脫貧、虛假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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