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3月30日電有關臺灣大學教授涉及學術倫理案, 臺灣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與教育主管部門30日召開聯合記者會, 公佈共有8人論文經審議被認定為造假, 其中台大教授郭明良遭處分停權10年。
根據審議, 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文章達8篇, 內容包括造假與督導不周, 對其處分停權10年, 並追回2005到2016年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約154萬元(新臺幣, 下同)。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則宣佈, 收回頒發給郭明良的學術獎及其獎金60萬元;台大教授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未能即時妥當處理並完成調查, 影響臺灣學術聲譽,
至於台大校長楊泮池部分, 審議認為其雖未違反學術倫理, 但擔任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 有督導不周責任。
被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 還有台大教授張正琪、林明燦等人, 他們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各計1到4篇, 遭停權1到8年, 並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
對於審議結果, 台大回應表示尊重和虛心接受, 將根據意見進行檢討改進。
臺灣大學今年2月24日晚間就台大教授涉及學術倫理案作出懲處決議, 解聘涉案的台大教授郭明良、張正琪, 但未對楊泮池作出懲處, 引起外界爭議。 3月18日, 楊泮池在校務會議上請求今年6月任期屆滿後, 不再續任校長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