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的楊先生夫婦十年前買房子的時候, 上家答應交易完成後就把戶口遷走, 但是至今這戶口卻還賴在楊先生的房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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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一開始以沒有親屬,
戶口無處可遷為由不去辦理戶口遷移,
近年來更是連人都找不到了。
當年進行房屋交易時,
楊先生特地在補充條款中寫明,
有兩萬元尾款等戶口遷走後再付。
可區區兩萬元到哪裡去落戶啊!算了,
上家寧可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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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夫妻二人已經六七十歲了,
想把房子賣了,
在離兒子近的地方再買房居住,
但是因為房子裡有上家戶口這個瑕疵,
令很多看房者都望而卻步。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和楊先生到社區居委會以及房產仲介尋找解決辦法,
但是現行的政策規定,
遷戶口必須由本人同意並到派出所辦理手續。
沒有強制遷移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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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陪同楊先生向律師李甲三諮詢,
律師表示,
楊先生可以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吸引房子的買家,
並向法院證明這是由於原先的上家違約導致自己承受的損失,
要求其賠償這部分損失。
但是律師也坦言,
就算官司打贏了,
如果被告人沒有錢償還,
也存在無法執行到位的風險。
以後進行房屋買賣時要對此更加注意,
在合同中提高違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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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華政行政法專家鄒榮更是表示,賣房後搬離原房屋,卻將戶口附著在原位址內的空掛戶口,不僅給下家帶來經濟損失,也給本地區的戶籍管理造成了危害,強制遷離戶口的制度亟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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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Knews記者注意到,這一問題在江蘇省已有了破解之道。去年11月出臺的《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九十六條就規定了強遷戶口的路徑機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上海能夠早日推出可行的解決方案,解決市民空掛戶口的困擾。
而華政行政法專家鄒榮更是表示,賣房後搬離原房屋,卻將戶口附著在原位址內的空掛戶口,不僅給下家帶來經濟損失,也給本地區的戶籍管理造成了危害,強制遷離戶口的制度亟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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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Knews記者注意到,這一問題在江蘇省已有了破解之道。去年11月出臺的《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九十六條就規定了強遷戶口的路徑機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上海能夠早日推出可行的解決方案,解決市民空掛戶口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