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7日, 長春交警榆樹大隊鎮北中隊中隊長劉警官帶領幾個民警、協警在執行日常巡邏任務。
下午13時10分, 當民警巡邏至科鐵公路407公里處時, 發現一台重型自卸貨車, 民警上前檢查, 發現該車號牌存在偽造、變造行為, 民警隨即對車輛進行了扣留。
經查,
駕駛員將原號牌遼D**276變造為遼D**890。
隨後,
中隊長劉曉光帶領民警在網上對該車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碼、號牌、行駛證及駕駛員駕駛證進行了一一查詢,
最後確認該車存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七項規定, 對駕駛員張X剛處以五千元罰款, 記12分, 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對違法車輛予以扣留, 牌照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