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採取火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措施, 有效控制重點企業排放總量, 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任務。 繼續開展燃煤鍋爐專項整治。 對主城區淘汰小鍋爐工作進行“回頭看”, 嚴禁已淘汰小鍋爐“死灰復燃”和新建小鍋爐。 其他旗縣市區城關鎮建鎮區要全面淘汰小鍋爐。 持續推進工業爐窯、供熱鍋爐“冬病夏治”工作, 在2017-2018年度供暖期開始之前, 全部完成燃煤鍋爐提標改造, 並全部安裝聯網自動監控設備。 強化揚塵綜合控制, 95%以上的工業企業堆場要達到揚塵污染控制要求,
二是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 以貫徹落實《通遼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為主線, 督促落實屬地責任, 完善部門聯動機制, 全力推動重點任務有效落實。 重點流域考核斷面所在旗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水環境品質目標管理,
三是扎實開展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打基礎、建體系、重協調、抓落實”的總體要求, 分解細化責任分工, 建立健全聯動機制, 抓好《通遼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落實, 啟動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的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強化土壤環境監測監管, 扎實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