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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氏的養豬扶貧,預示我國養豬即將步入”地主時代“?

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 廣東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廣西玉屏“公司+代養戶(以貧困農戶為主)”“公司+家庭農場”等模式。 溫氏公司採取“公司+代養戶(家庭農場)”按照合作盈利“231”模式(一次性投資20萬元, 每批投苗300頭, 年收入10萬元)、“452”模式(一次性投資40萬元, 每批投苗500頭, 年收入20萬元)以及合作發展的“411”模式(由公司統一提供豬苗、飼料、技術服務和生物保健, 做到一定保價回收, 一定重視農戶的合理利潤回報)。

為何我們農民可以自己做老闆飼養的家禽, 為什麼會發展到散戶退, 大資本入侵, 蠶食養豬這塊大蛋糕呢?

原因在於這幾年, 國家陸續出臺養殖與環保政策與法規, 指導和規範養殖業發展。 其中,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指出:

第十三條、畜禽養殖場、養殖社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 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 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 糞汙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制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汙水處理、畜禽屍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已經委託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 可以不自行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同時, 2016年12月,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要求2017年底前, 各地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社區)和養殖專業戶。

被劃為畜禽“禁養區”: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2、自然保護區;

3、風景名勝區;

4、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建設養殖場的區域。

“山雨欲來風滿樓”, 坊間經常流傳著依據:2017-2018年養殖業迎來最嚴厲的監管!90%的養殖場將會被關閉。

在這種高壓下, 這三種企業可以存活:

第一類:現代化養殖場

這類養殖企業不管是硬體和軟體上都能達標, 採用現代化管理、科學養殖的養殖場將會得到國家持續的支援。

第二類、改造合格的生態養殖場

老舊的養殖場都會存在選址、防汙、管理等問題, 因此必須要借助現代化的手段對老舊養殖場進行改造, 並且放棄傳統養殖方法, 採用生態養殖方法。

這類企業國家也是會給予政策支援。

第三類、環保達標的傳統養殖企業

首先這類企業的選址不在“禁養區”裡, 並且所有的指標都符合環保標準。 這類企業也會受到國家政策認可

但是要達到以上種種條件, 大量的資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這種投入遠遠不是一個農村家庭所能提供的, 並且國家並沒有實行環保+補貼的懷柔政策, 所以不能避免的很多散戶的倒下。 於是, 世世代代依靠養豬生存的養豬人沒豬養怎麼辦, 只能去大集團打工。 或者花錢投入, 公司拿大頭, 你拿小頭。 以前我們經常掛在嘴邊的“養豬致富”以後只能是個美夢, 資本家好比吸血鬼, 有過之而無不及。 或許以後當我們買著天價豬肉, 吃著轉基因豬肉的時候,

會懷念我們這個人人養豬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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