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福建省第一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檢察院,
近日,該省羅源縣檢察院從自身縣域小院“檢察隊伍規模小,
員額檢察官數量更小”的特點出發,
大膽打破按業務部門職能配置員額的科室框架限制,
積極探索推行“全員辦案”工作新模式,
著力實現業務相對均衡化。
據悉, 該院通過先期調研、統籌分配, 對案件數量進行科學測算, 統籌考慮各部門業務工作量和整體工作需求, 採用“隨機分案”與“業務部門再次分案”相結合的方式, 科學分配員額檢察官的辦案數量, 要求業務管理、訴訟監督部門檢察官定量辦理刑檢案件,
同時, 健全機制、保障辦案。 該院偵查監督、公訴部門員額檢察官依業務部門再次分案模式進行分案, 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及業務管理、訴訟監督等部門員額檢察官辦理偵查監督、公訴部門案件時, 由案管部門隨機進行分案。 2017年以來, 非刑檢部門(含院領導)員額檢察官辦理刑檢案件170件, 占全部刑檢案件的37%。
此外, 該院還配套了質效考核, 推動用心辦案。 制定羅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辦法》、《檢察官績效考核量化計分細則》等制度, 從業務評價、作風評價、技能評價和操守評價等多方面科學全面考核員額檢察官辦案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