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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突然離世,公公癡呆無民事行為能力如何過戶財產?

長江日報融媒體9月25日訊有訴求, 兩種入口反映。 網上留言:武漢城市留言板(點擊網址://wsqzgzb.cjn.cn, 或通過長江日報APP、官方微信功能表列, 即可進入留言系統);撥打電話12345(市長專線)。

線民:我丈夫上個月離世了, 走得很突然, 留下我和12歲的孩子, 還有一個患老年癡呆症的公公。 家裡有兩台車, 都登記在丈夫名下, 考慮到不久就要年檢、辦保險了, 我想去做個公證, 把車輛過戶到我名下, 但公公又無民事行為能力, 該怎麼辦?

部門辦理

可先通過法院為公公確定監護人

李女士向長江日報記者介紹, 上個月和丈夫一起外出旅遊, 本來想著兩天后就回來了, 可沒想到發生意外, 丈夫不幸離世了。 事情過去了一個多月, 提及此事, 李女士仍悲痛不已。

李女士和丈夫都是高校教師, 家中的房子、車子、股票帳戶等都登記在丈夫名下。 從法律上講, 李女士及女兒、公公均有繼承權, 如果辦理房產及車輛過戶手續,

需要公公在場並簽字, 但公公的情況沒辦法表達自己的意願。

“我現在別的方面的遺產繼承都不著急, 但是丈夫名下的兩台車, 明年2月就該年檢和買保險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李女士諮詢過車管所, 得知必須要提供公證處出具的轎車繼承公證書, “但公公又做不了公證”。

市車管所牌證科相關負責人介紹, 車輛和房產一樣, 如果涉及遺產過戶問題, 需要先前往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記者諮詢長江公證處, 相關負責人介紹, 老人因為患有老年癡呆症而無法辦理公證手續, 這種情況他們常遇到, 法律對此也有相應的解決辦法。 李女士可與家裡人協商, 準備好相關材料, 然後向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請,

法院認定其公公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後會出具一個裁定書, 由法院裁定的監護人來辦理相關手續。

記者隨後再次聯繫了李女士, 告知其解決辦法, 李女士表示感謝並稱, 留言反映問題後, 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也來電告知了這些法律問題, 疑惑已經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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