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中央確定江蘇為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點省份, 常州是全省唯一的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這項改革試點的地區。 今天(9月25號)上午, 市政府召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議, 部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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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丁純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 把全面理順職能作為改革的核心任務, 理清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邊界, 明晰事業單位功能定位, 實現政事分開;將嚴控機構編制作為改革的硬性要求, 堅持精簡效能原則, 嚴控機構總額;將妥善安置人員作為改革的關鍵環節, 既要堅持政策規定, 又要講究方式方法。
丁純指出, 全市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必須在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要通過周密部署與精心組織, 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把“放管服”改革, 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曹佳中主持會議,
本次改革共涉及事業單位173家, 其中市本級40家、轄市(區)133家。
根據《常州市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行政決策、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行政職能劃入政府部門;
行政執法職能進一步整合, 統籌納入綜合執法改革;
技術性、事務性等公益服務職能和支援輔助職能進一步優化組合、綜合設置。
改革後, 不再新設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 不再將新的行政職能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在機構設置方面,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 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 確需轉機構的綜合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