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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設年齡門檻、裝GPS?共用自行車標準徵求意見引熱議

3月26日, 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用自行車, 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車碾壓, 送醫後搶救無效而去世, 引發了公眾對共用自行車品質和相關平臺服務水準的關切。

3月30日,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質監局獲悉, 由該局指導上海市相關行業協會研究編制的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共用自行車的團體標準已經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該標準為《共用自行車服務規範》, 標準明確規定, 共用自行車服務的使用者, 其年齡應在12歲以上。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因此共用自行車的團體標準也沿用了這一規定。 ”上海市質監局副局長沈偉民透露, 在此前的標準起草過程中, 除了給駕駛共用自行車的人設置了年齡下限, 還設置了上限。 比如, 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如果要使用共用自行車, 需要每年向服務企業提供健康證明。 此後經過專家論證, 認為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 為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 對老年人使用共用自行車不應作限制性規定, 但還是呼籲老年人在使用共用自行車時量力而行。

沈偉民表示, 根據目前徵求到的意見, 社會公眾普遍認可標準對駕駛人的年齡設限。 對於標準中“軟體系統對共用自行車具有遠端監控、統計和遠端開啟及關閉等功能”這一條款,

社會公眾要求保留下來的呼聲也很高;還有一些人士建議細化這一條款, 比如軟體系統的使用者註冊頁面要設置年齡限制環節, 對不能證明年齡在12周歲以上的用戶, 不予註冊, 避免發生低齡兒童在無人看護的情況下駕駛自行車上路的危險。

此外, 對於一些從業人士頗有意見的“強制安裝GPS”一事, 社會公眾的意見卻是十分支持。 記者查看了正在徵求意見的《共用自行車服務規範》, 相關條款為:“軟體系統應具備共用自行車定位功能, 並能根據車載定位在電子地圖上顯示共用自行車的位置, 方便用戶查找和用於防盜追蹤。 ”“這對消費者和企業而言, 都是好事。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表示,

但部分從業者考慮到成本等因素的壓力, 對加裝GPS一事仍持有保留態度。

在滬市場佔有率約三成的某共用單車運營企業負責人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他們全新的智慧鎖將陸續推廣到全國, 以代替此前的機械鎖。 該負責人稱, 智慧鎖在開關共用自行車時, 可以將定位資訊傳輸到平臺, 因此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再加裝GPS。

對此, 摩拜單車相關負責人曹國星表示, 車載的GPS可以即時顯示車輛的定位資訊, 如果算一筆長期的賬, 安裝GPS的綜合成本反而低於不裝的成本, 因為沒有車載GPS的共用自行車損耗和丟失的概率很高。 曾有估算指出, 沒有車載GPS的共用自行車投運半年後的損耗率可以高達兩三成。

除了對共用自行車運營單位進行規制,

專家表示, 共用自行車的品質標準也應當高於普通自行車的品質標準。 郭建榮表示, 共用自行車的使用頻率遠遠大於社會個人擁有的自用自行車, 每車每年平均行駛距離是自用自行車的十倍, 甚至數十倍。 來自自行車生產企業的一項資料顯示, 類似共用自行車這樣高使用強度的自行車, 使用能超過3年的零件只有車架, 許多轉動、傳動和轉向部分屬於易損件, 3年不換會有相當大的安全隱患;有些共用自行車的車架也會因高強度使用存在內部損傷。

據悉, 和《共用自行車服務規範》同時徵求意見的, 還有另一項團體標準《共用自行車技術條件 第1部分:自行車》, 針對共用自行車的產品品質和安全制定了要求。

該標準在我國現有的自行車國家標準基礎上, 參照自行車國際標準、日本標準、歐盟標準等, 補充了許多要求更高的內容, 比如腳蹬力的疲勞強度、車胎的疲勞強度等。 “如果未來市場條件成熟, 上海或將考慮用更加嚴格的產品品質標準來要求共用自行車。 ”沈偉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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