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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創新不可照搬“矽谷”模式?

美國海軍軍事學院的一名副教授最近發表了一篇有關重新審視“第三次抵消”戰略和國防創新的文章,對於前國防部長阿什頓·卡特提出的“第三次抵消”戰略以及他領導的國防創新提出了一些正面的和負面的看法。

文章說,美國前國防部長阿什頓·卡特曾經推行“第三次抵消”戰略,並領導國防部與矽谷建立了非常親密的關係。 對於曾經是斯坦福大學的物理學家和教授來的卡特來說,這種關係相當合理。 從最初的以矽谷為基地的試驗性國防創新機構(DIUx)到國防創新諮詢委員會,卡特實施“第三次抵消”戰略的創新計畫都源自矽谷,創新機構都採用了來自這個加利福尼亞北部的技術中心的組織、技術和文化實踐。 一些人相信加強首創精神和來自矽谷的文化實踐以及照搬矽谷的經驗教訓能夠導致更好的國防創新,這也似乎是引人注目的推理,因為矽谷領導了世界的創新,尤其是技術創新,同時吸引了大量非凡的人才。

然而,在國防創新和矽谷的創新之間存在顯著的差異,因此國防創新照搬矽谷模式是不適當的,至少是不完善的。 正如國防部長詹姆斯·馬蒂斯在評估“第三次抵消”戰略的後續專案時所說,該是尋求更好的方法來把商業創新方式用於國防創新的時候了。 也許在國防部與矽谷建立親密關係2年之後,該是審視這種關係的時候了。

文章認為,矽谷雖然取得了極大的成功,但是其創新模式也有著值得關注的消極面。 首先,矽谷企業的失敗是相當普遍的,新興企業中估計有90%都失敗了,只有1%成了10億美元規模的公司,也就是人們經常所認為的矽谷成功的例子。

進一步說,持批評態度的人士擔心矽谷的創新模式是難以複製的,特別是對於政府企業和具有力求規避風險的組織機構與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最後,矽谷的產品鏈是碎裂的,不得不依靠員工和全球外購,與注重於起始階段後的產品創新的組織機構互不相容。

上述批評突顯了國防創新和矽谷模式之間存在重大的潛在矛盾。 國防組織機構傾向於規避風險,不容失敗。 同時,孵化創新在矽谷是最好的事情,但在國防創新中不是最佳的模式。 至少對於美國的國防組織機構來說,技術開發中的最大挑戰並非產生好的概念,而是要將好的概念融入作戰整體之中。 DARPA是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 國防採購方面的政策專家將這個從技術原型到完全作戰能力之間的轉變稱為“死亡之穀”,遺憾的是矽谷不能提供如何在國防部這樣的龐大笨重的組織機構中通過創新跨越“死亡之穀”的途徑。

矽谷和國防部之間的最大不同也許在於矽谷最為成功的行業是技術產生者,而國防部的主要目標不是產生技術,而是保證國家安全,就是保衛國土,保護盟友,投送兵力和在衝突中打敗敵人。 國防部是一個依靠技術而運作的組織機構,但不是主要的技術產生者,因此那種唯一重點關注創造新技術的創新模式無助於解決國防部的創新問題。 ,國防部的創新模式就是不要過多關注創造新技術,而是必須關注與技術提供商的關係,關注賽博脆弱性與技術開發之間的平衡,關注哪些問題在內部解決和哪些問題要外包給原創技術企業。

文章認為,雖然美國國防部經常把技術看成是軍事上取得成功的關鍵,但是並非擁有所有最先進技術的部隊就一定能夠取勝,只有將新技術很好地與組織結構和作戰條令的改變結合起來,軍隊才能夠最終取得戰鬥和戰爭的勝利。

文章認為,雖然國防創新不能照搬矽谷模式,但是矽谷模式在國防創新中還是一定的地位的。 DIUx之類的組織機構的長處不是照搬矽谷文化,而是將具有新興技術的非傳統企業帶到國防部來。 DIUx之所以能夠這樣做,是因為擁有創新的採購模式,而不是因為其本身能夠更好地創造新技術。 DIUx也提供了第一個使採購流程現代化和更多使用新興技術的商業模式的通道,這對於像軟體那樣的迅速改變的技術來說尤為重要。

此外,對於部隊“文化”妨礙創新的擔心可能也是正確的。國防部的採購流程已經變得對於規避風險格外關注,而且部隊文化傾向于偏愛有利於精英的作戰能力和作戰概念,因此對於認同特定的武器平臺或者任務裝備的部隊和作戰專家來說,創新會變得難以接受。“第三次抵消”戰略沒有看到這些文化造成的創新抑制因素,只是重點關注技術解決方案,因此下一步應該努力尋求如何克服文化方面的創新障礙。

在當今的資訊時代,軟體採購和開發對於技術型組織機構來說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美國國防部在軟體發展、維護、採購和防護方面成績不佳,其合同簽署過程並沒有打算快速進行軟體發展,其傳統供應商不是處在軟體發展前沿,其組織機構也沒有為維護軟體和趕上軟體變化的步伐而進行優化。因此,所開發的或投資開發的軟體經常發生使用者互通性問題、技術落後問題和安全脆弱性問題。

文章認為,在再度評估第三次“抵消”戰略的時候,有必要更加深入地考慮更多的問題,包括什麼時候必須在內部創新技術,如何吸引和配備技術人員,如何與前沿技術開發者協同工作以及如何使數位能力的安全防護制度化和分散。

DIUx也提供了第一個使採購流程現代化和更多使用新興技術的商業模式的通道,這對於像軟體那樣的迅速改變的技術來說尤為重要。

此外,對於部隊“文化”妨礙創新的擔心可能也是正確的。國防部的採購流程已經變得對於規避風險格外關注,而且部隊文化傾向于偏愛有利於精英的作戰能力和作戰概念,因此對於認同特定的武器平臺或者任務裝備的部隊和作戰專家來說,創新會變得難以接受。“第三次抵消”戰略沒有看到這些文化造成的創新抑制因素,只是重點關注技術解決方案,因此下一步應該努力尋求如何克服文化方面的創新障礙。

在當今的資訊時代,軟體採購和開發對於技術型組織機構來說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美國國防部在軟體發展、維護、採購和防護方面成績不佳,其合同簽署過程並沒有打算快速進行軟體發展,其傳統供應商不是處在軟體發展前沿,其組織機構也沒有為維護軟體和趕上軟體變化的步伐而進行優化。因此,所開發的或投資開發的軟體經常發生使用者互通性問題、技術落後問題和安全脆弱性問題。

文章認為,在再度評估第三次“抵消”戰略的時候,有必要更加深入地考慮更多的問題,包括什麼時候必須在內部創新技術,如何吸引和配備技術人員,如何與前沿技術開發者協同工作以及如何使數位能力的安全防護制度化和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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