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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部屬偷友軍野戰背包 台軍一連長獲刑

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 陳姓男子被控擔任臺灣陸軍某單位代理連長時, 因裝備檢查前發現16個野戰背包遭竊, 要求部屬偷友軍裝備回補;臺灣“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 今日以竊取軍用物品罪判該男子9個月徒刑, 緩刑3年。

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 已退伍的陳姓男子, 為臺灣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前代理連長;他與部屬於2013年9月12日準備基地鑒測前的裝備檢查, 發現有16個野戰背包遭竊。 該男子擔心部隊鑒測成績會因此被扣分, 要求部屬去偷友軍、陸軍269旅的野戰背包, 並用油擦掉背包上的“269旅”字樣,

充當自己部隊的裝備。

法官審理時認為, 該男子因為本案無法晉升留任而退休, 經過這次的事件應當知所警惕, 無再犯之虞, 因此在2016年11月, 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竊取軍用物品罪, 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 並要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全案經上訴到臺灣“最高法院”遭駁回, 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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