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荔支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發現使用者利用其荔枝FM網路平臺發佈和傳播違法有害資訊未立即停止傳輸, 防止資訊擴散, 保存有關記錄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2、深圳市三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未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提供網路電話服務, 存在被利用於從事資訊通信詐騙活動的安全隱患。
3、廣州市動景電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UC流覽器智慧雲加速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和漏洞風險, 未能及時全面檢測和修補。
4、阿裡雲計算有限公司為使用者提供網路接入服務未落實真實身份資訊登記和網站備案相關要求,
二、張軍律師分析和建議
1、互聯網企業快速發展, 必須承擔網路安全應有法律責任
互聯網企業毫無疑問,
但不可回避的, 快捷同時與之相對應是新技術帶來的新隱患、新的社會問題, 比如互聯網通信詐騙、傳播色情、發佈謠言等等, 如果不予以規範、管理, 必然會造成國家、社會混亂、人民經濟損失。
杭州互聯網法院解決了常見互聯網爭議問題, 廣東打響互聯網安全第一槍則作為互聯網另一個大省, 作出了表率, 旗幟鮮明的對企業提出要求。 作為互聯網企業必須遵守網路安全法, 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2、對互聯網企業的建議
(1)行業嚴格監管的趨勢已然形成, 必須提前熟悉、瞭解網路安全相關法律規制要求,
(2)堅決摒棄僥倖心理, 認真落實網路安全關於企業的原則性、紅線要求, 比如網站備案審核、真實身份證件登記、及時檢測違法傳播資訊、遮罩和舉報詐騙違法資訊等等;
(3)互聯網企業內部應建立網路安全管理部門或設置管理人員, 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在與合作單位、使用者服務期間建立管制流程、內容, 並保留好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