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3號, 我永遠記得這個日子。 因為那天, 我認識了林嵐。 那天我們相識于一場朋友聚會, 她是被一個朋友帶來的。 那樣寒冷的天氣裡, 她穿著一件鵝黃的毛衣一下溫暖了我的心。
聚會結束後, 我通過朋友要到了她的電話號碼和微信號, 我猶豫了幾天一直不敢跟她主動聯繫, 我怕自己的熱情會嚇到她, 我怕她根本不記得我這個“陌生人”。 我請求她加我微信, 在不安的等待中她居然回復了一句“您好, 劉先生!”
雖然我對她一見鍾情, 但是我不敢過於打擾她, 只是隔三差五的給她發個微信, 像老友一樣的跟她聊天。 林嵐是個有些內向的姑娘, 可以看出來她家境不錯, 因為她在朋友圈秀出的場景都可以看出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時髦的東西。
我第一次鼓起勇氣約她出來吃飯是她生日那天, 我以為像她這種姑娘一定有不少男人約她, 但是她居然答應了。
我們那次的約會進行的很愉快, 我跟她談我現在自己開的公司, 她跟我說她一直是個文藝女青年, 喜歡彈琴喜歡畫畫。 這樣的女人坐在桌邊都是一幅畫,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 交往了半年後, 我就急不可耐的向林嵐求婚了。 她答應了, 她說“我願意”的那一刻我真的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們決定在當年的十一就領結婚證。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到林嵐家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