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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評估報告:北上廣深連續四年排名前20

新京報政解報導9月26日,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佈法治政府藍皮書, 對我國100個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報告顯示, 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水準持續進步, 但仍在低位徘徊;各城市之間的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差距不斷加大, 落後地區需要加快腳步;當前行政規範性檔和行政決策法治化障礙凸顯。

記者瞭解到, 法治政府評估項目目前已開展5年, 被評估的100個城市包括4個直轄市、27個省府所在城市、23個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和46個其他城市。

北京排名第12位

從總體的評估結果來看, 得分位居前五位的城市分別是上海、廣州、廈門、南寧和南京。 北京排名第12位元, 在東部地區48個城市中排名第10。

但與此同時,

法治示範地區和落後地區之間的差距不斷加大。

自2014年至今的評估中, 排名始終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個, 分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廈門、長沙、成都。 報告稱, 這些城市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體系完備, 政府決策規範, 社會參與度較高, 法律實施效果較好, 行政覆議和行政訴訟運行良好, 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具有典範意義。

報告顯示, 在全國法治政府狀況持續推進的大背景下, 部分法治狀況相對落後的地區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急需轉變發展理念, 尋找加快法治發展的突破口, 實現“彎道超車”, 通過法治環境的提升進一步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報告還指出, 在建章立制方面, 因為國務院檔的規定較為原則和概括,

各地在落實轉化為具體制度時, “各自為政”現象較為普遍, 行政規範性檔制定過程中的公開制度、三統一制度、行政決策的公開制度、風險評估和專家論證制度等, 在實施中出現了“敷衍了事”、“消極抵制”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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