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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破解“活多錢少累如牛”的窘境|熱點

近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昨天播報君已經通過10個核心問題為您詳細梳理了其中的關鍵資訊(重磅!10問10答權威解析《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老師家長必看!丨熱點)。 今天播報君要給老師們帶來的是《意見》中大寫的關於老師的福利, 不要錯過哦!!!

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在教師隊伍的建設方面, 《意見》提出, 要改進各級各類教師管理機制。 落實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 嚴格中小學教師資格准入, 健全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管理制度,

深化高等學校教師管理制度改革, 改進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意見》還強調, 要切實提高教師待遇。 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制度, 改進績效考核辦法, 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實際業績, 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準。

對於老少邊窮地區的教師, 《意見》明確, 要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 以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完善老少邊窮島等貧困艱苦地區教師待遇政策, 依據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 做到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準越高。

怎麼樣?對老師們來說, 這是不是天大的喜訊呢!為什麼中央發文強調提高教師待遇相關問題, 如今教師的工資是什麼樣的水準呢?

現狀:教師工作負擔重, 薪資漲幅低

有人說老師的工作很輕鬆, “有些老師一天一節課就下班了, 有雙休, 還有寒暑假, 真讓人羡慕呀”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最近一組漫畫刷爆了朋友圈,

漫畫記錄了老師的一天, 播報君截取其中片段, 大家先感受一下。

漫畫記錄的是普通老師的一天, “我走娃未醒,

我歸娃已睡。 為師已無憾, 為父心有愧。 ”相信這句話擊中了很多老師的內心。 教師這份工作有著不為人知的辛苦和心酸, 那相應的, 如今教師的工資是什麼樣的水準呢?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王定華

截至2016年, 教育行業國有單位在崗職工的年平均工資水準已由2010年的3.98萬元提高到2016年的7.75萬元。

針對“平均7.75萬元”這個數字, 不少網友直呼自己又“拖後腿”了!

@r wa:平均3萬不到, 謝謝。

@雲淡風輕:對不起, 我拖了後退。

@夢:中小學教師拖了平均工資的後腿!

@牧馬兄弟:我爸做了30多年教師, 再有兩年就退休了, 還是沒有達到平均工資。

@小冰冰塊:鄉村教師的工資實在是太低了, 一方面要整體提高教師的工資水準。 另一方面也要縮減鄉村教師和城市教師的薪資差距。

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期評估教師隊伍建設協力廠商評估組組長、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石中英介紹,目前,我國教師依舊存在工資不高、工資增長幅度低的情況。

的確,教師待遇問題一直是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就提出了提高教師群體薪酬待遇的各類提案,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1.實行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從頂層制度設計上改變教師地位和待遇偏低的狀況。(代表周洪宇、顧明遠;委員朱清時、程方平)

2.減免教師個人所得稅,間接提高教師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代表翟志海)

3.放開職稱評定管道。(委員王歡)。

人大代表翟志海更是直接指出:“工作忙碌負擔重,是目前教師的普遍常態,由於壓力大,負擔重,付出多,但收入水準整體偏低,工資增長幅度低,從而挫傷了在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影響了教師群體的社會地位感和職業滿意度,出現了師範畢業生不願到學校從教、在職教師時有跳槽的現象。”

回顧:提高教師待遇的規定由來已久

提高教師待遇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呼聲不斷,“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準”的規定至少也有10多年的歷史了。

法律相關規定

1994年1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並逐步提高。”

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一條指出:“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

系列鄉村教師補助政策

近年來,為了提高鄉村教師職業的吸引力,中央實施了多項鄉村教師補助政策,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

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畫教師專項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對選派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中小學骨幹教師提供工作補助。

2013年,國家開始實施《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

2015年,國辦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各地也制定了鄉村教育支持計畫的具體實施辦法。

直到近日,《意見》再度強調教師待遇問題,力求扭轉教師負擔重、薪資待遇低的窘境。那麼,為什麼法律法規一再關注,卻依然存在教師收入普遍偏低的現象?教師工資增長緩慢的難題究竟該如何破解呢?

教師工資增長緩慢的難題怎麼破?

讓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既然《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早有明文規定,加之中央出臺的系列保障教師待遇的政策,各級地方政府就應該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要求。

此外,在法律執行上加大力度,進一步細化完善配套相關法律規定,強化可操作性,保證能監督、可追責,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好相關政策,提高教師待遇,改進教師職稱評審,讓教師安心從教、矢志從教。

健全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一位小學教師反映,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但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於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因此,總體教師待遇一直提不上去。

破解這個難題,一方面是打破職稱和薪資掛鉤。另一方面是改革績效工資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師工資績效部分的比例。教育部部長陳寶生也曾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要讓教師工作上更體面,生活上更有尊嚴。健全教師工資保障長效機制,健全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

多舉措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和職業尊嚴

除了意見中提到的措施,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在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及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中也指出,要以提高地位待遇為保障,真正讓教師成為讓人羡慕的職業。

要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形成有效的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的收入分配辦法。要深入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要推進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要加大教師表彰力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和職業尊嚴,使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

所以,親愛的老師們,辛苦工作之餘,是不是還有好多期待呢?歡迎給播報君留言哦!

內容綜合 | 新京報、新浪網、“中國教育報”(ID:Zhongguojiaoyubao)、“山東教育”(ID:sdjy-1)等

圖片來源 | 網路

編輯 | 辛曉磊

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期評估教師隊伍建設協力廠商評估組組長、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石中英介紹,目前,我國教師依舊存在工資不高、工資增長幅度低的情況。

的確,教師待遇問題一直是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就提出了提高教師群體薪酬待遇的各類提案,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1.實行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從頂層制度設計上改變教師地位和待遇偏低的狀況。(代表周洪宇、顧明遠;委員朱清時、程方平)

2.減免教師個人所得稅,間接提高教師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代表翟志海)

3.放開職稱評定管道。(委員王歡)。

人大代表翟志海更是直接指出:“工作忙碌負擔重,是目前教師的普遍常態,由於壓力大,負擔重,付出多,但收入水準整體偏低,工資增長幅度低,從而挫傷了在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影響了教師群體的社會地位感和職業滿意度,出現了師範畢業生不願到學校從教、在職教師時有跳槽的現象。”

回顧:提高教師待遇的規定由來已久

提高教師待遇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呼聲不斷,“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準”的規定至少也有10多年的歷史了。

法律相關規定

1994年1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並逐步提高。”

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一條指出:“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

系列鄉村教師補助政策

近年來,為了提高鄉村教師職業的吸引力,中央實施了多項鄉村教師補助政策,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

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畫教師專項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對選派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中小學骨幹教師提供工作補助。

2013年,國家開始實施《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

2015年,國辦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各地也制定了鄉村教育支持計畫的具體實施辦法。

直到近日,《意見》再度強調教師待遇問題,力求扭轉教師負擔重、薪資待遇低的窘境。那麼,為什麼法律法規一再關注,卻依然存在教師收入普遍偏低的現象?教師工資增長緩慢的難題究竟該如何破解呢?

教師工資增長緩慢的難題怎麼破?

讓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既然《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早有明文規定,加之中央出臺的系列保障教師待遇的政策,各級地方政府就應該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要求。

此外,在法律執行上加大力度,進一步細化完善配套相關法律規定,強化可操作性,保證能監督、可追責,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好相關政策,提高教師待遇,改進教師職稱評審,讓教師安心從教、矢志從教。

健全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一位小學教師反映,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但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於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因此,總體教師待遇一直提不上去。

破解這個難題,一方面是打破職稱和薪資掛鉤。另一方面是改革績效工資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師工資績效部分的比例。教育部部長陳寶生也曾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要讓教師工作上更體面,生活上更有尊嚴。健全教師工資保障長效機制,健全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

多舉措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和職業尊嚴

除了意見中提到的措施,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在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及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中也指出,要以提高地位待遇為保障,真正讓教師成為讓人羡慕的職業。

要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形成有效的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的收入分配辦法。要深入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要推進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要加大教師表彰力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和職業尊嚴,使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

所以,親愛的老師們,辛苦工作之餘,是不是還有好多期待呢?歡迎給播報君留言哦!

內容綜合 | 新京報、新浪網、“中國教育報”(ID:Zhongguojiaoyubao)、“山東教育”(ID:sdjy-1)等

圖片來源 | 網路

編輯 | 辛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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