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農村, 家裡有三個孩子, 哥哥, 妹妹和我。 哥哥大學畢業後考取了鄉鎮公務員, 妹妹念完高中就嫁人了, 我上學出來後, 進入一家集團化公司上班, 每天過著朝九晚五的苦逼日子, 兩年前, 經過部門領導介紹, 認識了城中村女孩——芬芬, 後來她成為了我的妻子。
結婚後, 為了不被岳母瞧不起, 我更加努力的工作, 甚至還與好哥們合夥開了公司, 芬芬懷孕後, 就一直在家做全職太太, 因為岳母要照顧小舅子家的孩子, 所以我就把自己媽接到城裡照顧妻子, 本來想著終於可以孝敬她老人家了, 誰料, 後來發生的事, 讓我有點措手不及。
在我生活的城市, 城中村是個特招搖的詞, 意味著家財萬貫, 衣食無憂, 而娶了城中村女人的男人, 如果事業平平, 就會被嘲笑為吃軟飯, 尤其像我這種外來人口, 更是被本地人瞧不起。 結婚以來, 我也一直努力讓自己更強大,
媽媽來的第三天, 以身體不舒服為由, 給我打電話, 讓送她回去, 我以為真的哪裡不舒服, 就想帶她去醫院檢查, 她卻說不用, 後來晚上和妻子一溝通, 才知道問題出在哪了, 原來是她老人家做的飯菜, 兒媳婦吃不慣, 她覺得自個待在這裡也沒啥用,
不過, 讓我氣憤的是, 即便飯菜不合胃口, 也不能當著我媽的面叫外賣, 更不能把好好的飯菜扔進垃圾箱, 就為這點小事, 媽媽說了妻子幾句, 她不高興了, 還給自個媽告狀, 結果丈母娘來到我家, 把我媽教訓了一通, 媽媽氣不過, 就準備打道回府, 不伺候了。
我能理解懷孕後女人身體的煎熬, 但正因為此, 才想著讓媽媽過來照顧, 即便做飯不合胃口, 最起碼可以陪她散散步, 嘮嘮嗑, 也不至於整天抱著手機玩, 對自己不好, 對肚子裡的孩子也不好, 可誰知好心辦壞事, 丈母娘和妻子的做法讓我在自個媽面前無地自容。
媽媽走的時候含淚告訴我, 兒啊, 只要你過的好, 就行, 媽媽受點委屈不算啥。 那一刻, 我心如刀絞, 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 或許對於鳳凰男來說, 不應該攀高枝, 找個家境相當的姑娘娶了, 就不會面臨今天的尷尬。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