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對日照韻達快運服務有限公司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並對總公司負責人于某及分公司負責人劉某分別做出罰款2000元、1000元的行政處罰。 這是嵐山警方對寄遞業開出的全市首張罰單。
實名登記杜絕快遞危險品
近年來, 多地先後發生快遞中寄送管制刀具、劇毒、危爆物品等案例, 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自2015年起, 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工信部、國土資源部等15部門聯合發文, 要求落實“寄運物品先驗視後封箱、寄遞物流實名登記、郵件快件安檢制度”。 為杜絕安全隱患, 嵐山分局會同郵政管理部門依法要求“轄區快遞業實行100%實名登記、100%開包驗視、100%安檢”的三個百分之百制度, 並開展不定期排查整治, 要求責任單位對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給予警告後仍不整改
今年8月16日, 嵐山分局在日照韻達快運服務有限公司巨峰分公司檢查過程中, 發現該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存在不按規定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嵐山分局責令其7日內整改並予以警告。
9月13日, 嵐山分局在對該公司旗下的高興分公司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網點不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創新管理 開出全市首張罰單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八條、《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十二條之規定, 嵐山警方依法給予日照韻達快運服務有限公司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 分別給予該公司負責人于某、高興分公司負責人劉某罰款2000元、1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