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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走親戚留我和大姑姐在家,我燒了一桌好菜,她卻氣的摔門走人

我跟老公結婚三年多了, 他給我家五萬彩禮, 我們才舉辦了婚禮。 他家裡還有一個姐姐, 二十六歲了, 還沒有結婚。

大姑姐在醫院當護士,

在我們那個小縣城, 算是很不錯的職業, 所以一直是公婆的驕傲, 把她當作掌上明珠。

我和老公結婚之後, 就和公婆還有大姑姐一起住, 做飯洗碗, 拖地洗衣服, 幾乎都是我一個人做。 吃完飯, 他們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吃水果, 從來沒讓我休息一下, 喝點茶。

我上班已經很累了, 回來看到堆成山的衣服, 心裡難免有想法, 未出嫁之前, 在家裡我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 可嫁人後, 就成了免費的保姆。

婚後第二年, 說什麼我也要和老公搬出去, 租了個房子。 偶爾回去看看公婆, 一次, 我給婆婆買了件羽絨服, 她穿著顯年輕, 鄰居都誇她穿著好, 她卻說是大姑姐買的, 她眼光好。

最讓我生氣的是, 前些日子, 公婆要去走親戚, 一大早就給我打電話, 讓我回婆家, 我還以為有什麼事, 結果公婆讓我給大姑姐做飯, 正好她今天休息。

我挺無奈的, 但不想傷了和氣, 抱著孩子買菜做飯, 做了一桌子好菜, 大姑姐躺在床上睡覺, 睡醒了就玩手機, 我讓她起床吃飯, 她讓我端給她。

我實在忍不了了,

懶得理她, 自己和兒子吃完飯菜, 洗了碗, 大姑姐玩完了手機, 就問我飯菜呢, 我說都吃完了, 讓她去點外賣。

“你太過分了, 你不是過來給我做飯嗎?一個人吃完是什麼意思, 把我放眼裡嗎?”

“誰結婚前不是家裡的公主啊, 大姑姐我告訴你, 我沒義務給你做飯。 ”

我說完, 她氣的直接摔門走人了, 晚上, 大姑姐跟公婆告狀, 老公也說我過分, 沒伺候好她姐姐。

我跟老公挑明瞭, 以後婆家我也不想回去了, 我不是免費的保姆, 如果再欺負我就離婚。

大家說, 我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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