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5歲, 從17歲出來靠自己一點一點打拼到現在, 吃過很多苦也受過很多罪, 現在有了一家自己的建築公司, 這幾年算是賺了些錢, 但我是白手起家賺錢也不容易背後付出的也很多。
兩年前我交了一個女朋友比我小10歲, 今年25歲, 她家的條件也不怎麼好, 還有一個弟弟剛工作, 她原本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 我公司和這家廣告公司有業務來往, 我就是通過這種管道認識她的。
開始相處的時候我覺得她還挺好, 挺懂事, 可是半年後她就開始花錢大手大腳, 我是打算和她結婚的, 我一直認為男人賺錢給女人花是應該的,
大概算下, 這兩年她花得最少也有150萬了, 最近她花錢越來越誇張, 基本一個星期就買一個幾萬的包和鞋子, 而我的公司這兩年效益也不太好, 我也和她談過這事, 她沒有老實幾天, 又開始大手大腳的習慣。
我想找她就應該對她好, 何況我比她大十歲, 只要我還能承受就讓她花吧, 可是這幾天她突然鬧著讓我給她弟贊助40萬買輛車上下班用, 她弟剛上班, 一個月才4000元工資, 買個40萬的車後面車的費用不還是我出, 而且問題的嚴重性在於給她花錢也就是算了,
遠航點評:女人可以寵但不能慣, 這一切都是因為你開始的縱容造成的, 你們之間看似有愛, 但你們卻缺少溝通, 你並不知道她每天在想什麼, 所以她做的事會讓你措手不及, 等你的公司那天資金出現問題時, 她會棄你而去, 所以愛不光要滿足物質, 更要同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