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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軍律師“十一”中秋假期出行法律參考

今年“十一”、中秋雙節黃金周有八天假期, 相信不少朋友準備啟程或已出發在假期旅行或遊玩路途中了……然而, 再周全的計畫、再完美的旅程都有可能會被一場旅遊糾紛或意外掃了雅興。

是故, 為了避免糾紛掃興, 今年十一假期出行, 各位朋友除了選擇一個心儀的遊玩地點或景區、約上三五好友、調試好愛車, 本律師還給您提供如下關於出行法律參考:

第一, 選擇靠譜景區很重要

旅遊出了問題, 第一個要考察的就是“景區”有沒有過錯?

如今大家條件都好了, 逢年過節, 全球各大景點都踴躍著國人的身影, 不少人為避人潮, 會選擇戶外團隊或驢友去一些未開發或半開發的“野山”“野水”, 搞搞露營穿越、親近自然。 然而, 野景風光雖好, 面臨的法律風險可不小。

不久前, “大白兔之父”—冠生園前董事翁先生在雲臺山景區遊玩時遭遇意外, 不治身亡, 令人唏噓不已。

事發後, 雲臺山景區立刻出了“猴子踐踏導致落石”的調查結論, 意圖把鍋甩給大聖子孫。

本律師認為人性總是自私的, 廣告裡“這裡風景獨好”, 可一旦出了問題, 自古以來那點兒推諉扯皮的功夫就都使將出來了。

雲臺山, 國家AAAAA級景區, 知名“旅遊管理者”尚且如此, 半開發的野山野水出了問題, 就更難有保障。

第二, 選擇正規旅行社, 且務必訂立書面旅遊服務合同

旅行社, 法律上稱之為“旅遊輔助者”, 對遊客的旅行安全負有保障和提示的義務。 然而並不是所有旅行社都可以作為責任主體之一, 在糾紛發生之後被追責。

旅行社要不要擔責?關鍵看旅行社具不具備資質, 是否收取費用、是否存在違反旅遊合同行為?

還是以“冠生園”案為例。 據媒體披露, “雲臺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的調查報告中顯示, 翁先生參加的是“上海野驢國際旅行社”組的團。 但記者撥打網路上顯示的“上海野驢國際旅行社”的電話均未打通。 在上海旅遊局網站, 已經註冊的旅行社中也沒有與“野驢”相關的旅行社。

那麼, “野驢”究竟是旅行社還是“自助遊社團”, 這就成了翁先生追索賠償的關鍵問題。 是正規旅行社, 自然一切好說, 按照法律規定劃分責任即可。 但如果是“自助遊社團”, 那翁先生能否得到“野驢”的賠償就另當別論嘍。

本律師建議儘量避免參加“免費團”、理性拒絕超低價旅遊團, 參加旅行社出行務必將出行地點、服務內容和要求在合同內詳細約定清楚。

法律上說, 旅遊產生的賠償責任屬於過錯責任, 根據景區、旅行社、遊客三方的過錯情況, 劃分責任範圍。

出門在外, 自己有安全意識, 更重要是照看好孩子。

景區裡有不少地方對成人來說是安全地帶, 但對孩子而言就有危險。 一旦孩子出了事兒, 景區沒有提示牌, 沒能排除危險, 他肯定得賠;旅行社帶團, 導遊沒跟您說看好孩子, 他沒盡到提示義務, 那他也得賠。 但是, 如果景區有標識, 導遊苦口婆心, 您還是一個不留神, 把孩子弄傷了, 那可能就得您自己承擔責任。

張軍律師建議出行前, 多對目的地地理、人文環境等情況進行必要瞭解、若涉及野外或可能存在安全問題的地點, 更需要多點瞭解醫療自救知識或求助方法,不能等出現突發狀況臨時慌了手腳。

第四、消費要理智,守法最重要

旅遊者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但同時須遵守我國及相關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還有當地民俗習慣。

在旅遊過程中切記不要參加任何黃、賭、毒活動,若參與這些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後果都由旅遊者自己負責。

為了好好享受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提前作點功課、多點防範意識,應該更能守護家人的安全和幸福!

在此,張軍律師預祝各位朋友十一中秋出行:平安順意,旅程愉快!

更需要多點瞭解醫療自救知識或求助方法,不能等出現突發狀況臨時慌了手腳。

第四、消費要理智,守法最重要

旅遊者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但同時須遵守我國及相關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還有當地民俗習慣。

在旅遊過程中切記不要參加任何黃、賭、毒活動,若參與這些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後果都由旅遊者自己負責。

為了好好享受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提前作點功課、多點防範意識,應該更能守護家人的安全和幸福!

在此,張軍律師預祝各位朋友十一中秋出行:平安順意,旅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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