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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務|溫檢採用多媒體示證展示非法佔用農用地案相關證據

溫檢採用多媒體示證展示非法佔用農用地案相關證據

2017年 9月22日, 溫江區檢察院檢察幹警在庭審中採用多媒體示證方式展示一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件相關證據。

溫江區人民檢察院

什麼是多媒體示證

多媒體示證, 是指檢察機關對出庭支持公訴的案件, 通過電腦將證據進行編輯、整理製作成演示文稿, 在法庭上予以展示的一種示證模式。

多媒體示證的現實意義

公訴機關在法庭上出示證據, 質證證據是打擊犯罪, 指控犯罪的重要環節, 如何高效、準確地出示證據是檢察實務研究的重要內容。 隨著檢察機關科技強檢和資訊化建設的不斷推進, 公訴人在法庭用多媒體技術展示證據的條件已經完全具備。 運用多媒體技術示證具有現實意義:

1多媒體技術的優點成為我們示證的較好選擇。

多媒體技術以其動感十足、信息量大、互動性強、能綜合聲、圖、文多種媒體等優點被廣泛應用於各種展示中。 它不受時空限制、畫面音效逼真, 可以真實再現犯罪情境, 完全保持證據的本來面貌。 多媒體技術的這些優點豐富了法庭舉證的手段, 成為了展示證據較好的選擇。

2運用多媒體技術示證可以提高辦案效率。

隨著檢察機關資訊化建設的不斷深化, 電子化文檔在日常工作中已相當普及。 運用多媒體技術示證可以將平時工作中的電子文檔直接進行組合展示, 節省辦案時間。 庭審時, 公訴機關在法庭上將各種證據直觀、形象、全面地予以展示,

特別是對錄音錄影對犯罪事實有良好的再現性, 利於法官與被告進行質證, 有效的防止了被告人翻供, 也利於旁聽群眾能清晰的看到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導致的社會危害後果, 更好地接受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了司法機關的工作效率。

3運用多媒體技術示證也是適應偵察手段的需要。

偵察手段的改進也為我們公訴機關出示證據提出了新的要求。 越來越多的音像資料、圖片資料的進入證據的行列, 運用多媒體在法庭上展示這些證據, 可以促使偵查機關全面規範收集證據, 更加注重對監控錄影、圖片等證據材料的有效使用, 使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製作的多媒體示證文檔更加直觀、形象、全面、生動、鮮明。 因此,

利用多媒體進行示證成為適應實際工作的必然要求。

攝影:溫江區法院 易宵宇

擬稿、編輯:仲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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