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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統籌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有關稅收政策

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明確提出了加快建設和完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部署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技術轉移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 全面提升科技供給與轉移擴散能力。

《方案》強調, 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加強技術供需對接, 優化要素配置, 完善政策環境, 發揮技術轉移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明確了兩步走的建設目標:到2020年, 適應新形勢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本建成, 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初步形成, 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 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有機融合, 技術轉移管道更加暢通, 面向“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的國際技術轉移廣泛開展, 有利於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 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全面建成, 科技成果的擴散、流動、共用、應用更加順暢。

《方案》提出了三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優化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推動形成緊密互動的技術轉移網路。 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 強化需求導向的科技成果供給。 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 構建互聯互通的全國技術交易網路。 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 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 二是拓寬技術轉移通道, 放大技術轉移體系的輻射和擴散功能。 依託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 深化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 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 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 三是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 保障體系高效運行。 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 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研人員分類評價制度,
建立以科技創新品質、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 強化政策銜接配套, 健全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 統籌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有關稅收政策。 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營, 強化資訊共用和精准對接, 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

《方案》強調, 各有關部門要研究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政策措施, 地方各級政府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 加強組織領導, 加大資金投入, 開展監督評估, 抓好政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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