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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曝光」2017年9月危險駕駛罪典型案例

1、楊某某, 男, 漢族, 1968年09月10日出生。

2017年09月02日11時45分, 楊某某駕駛無號牌大陽正三輪摩托車沿金木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六峰路口處左轉彎進入六峰路東側摩托車與非機動車專用道時, 與沿六峰路東側摩托車與非機動車專用道由南向北行駛的劉某駕駛的電動車相碰撞, 致劉某受傷及車輛受損, 造成交通事故。 經檢測, 楊某某血液樣本中的乙醇含量為269.2mg/100ml, 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7年9月5日三門峽市公安局對楊某某立案偵查, 9月11對楊某某刑事拘留, 9月18日對楊某某取保候審。

2、王某某, 男, 漢族, 1988年11月06日出生。

2017年08月30日21時30分許, 王某某駕駛晉MKB899號二輪摩托車沿經一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經一路文明路交叉口南100米處時碰撞沿經一路由南向北步行的行人劉某某, 致王某某、劉某某二人受傷, 造成交通事故。 後經檢測, 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0.6mg/100ml, 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2017年9月5日三門峽市公安局對王某某立案偵查, 同日對其取保候審。

3、犯罪嫌疑人牛某, 男, 漢族, 1982年09月01日出生。

2017年6月8日1時30分許, 牛某駕駛豫MQ6000號小型轎車由西向北行駛至義馬市人民路與花園路交叉口西約200米處時, 與相對方向因前方道路擁堵停放的由馮某某駕駛豫HJ1182號重型半掛牽引車, 牽引車豫H3G26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相撞, 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檢驗, 牛某血液樣本中乙醇含量為268.4mg/100ml,牛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該案於2017年6月9日立為一般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犯罪嫌疑人牛某於2017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 6月15日取保候審, 7月31日移送審查起訴。

4、王某某, 男, 漢族, 1990年5月29日出生。

2017年 6月21日00時30分, 王某某酒後駕駛豫MJE903號二輪摩托車沿靈寶市金城大道南側體育館北門門口處進入金城大道後, 與沿金城大道由東向西行駛常某某駕駛的豫MK2532號轎車碰撞, 造成王某某及摩托車乘車人張某某、閭某某受傷。 經檢驗, 王某某血液樣本中乙醇含量為167.6ml/100ml,王某某涉嫌危險駕駛。

此案件2017年8月2日立案, 8月11日取保候審。

5 、劉某某, 男, 漢族, 1970年3月23日出生。

2017年04月23日20時許, 劉某某無證酒後駕駛無號牌普通兩輪摩托車, 沿張茅鄉南頭村黒坡組道路由東向西 行駛至村醫療所門前路段處,

將同村行人劉某某撞倒, 致劉某某、劉某某二人受傷, 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檢驗:劉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3.1mg/100ml。 劉某某涉嫌危險駕駛 。

2017年5月9日立案, 犯罪嫌疑人於6月10日拘留, 6月21日逮捕, 7月14日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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