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淮北9月27日電(通訊員 李鋒博)因為買包子少找五塊錢, 買包子的夫妻和賣包子的夫妻發生爭執, 繼而大打出手, 致一人輕傷二級。 濉溪縣檢察院以常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近日, 法院以常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緩刑一年。
3月25日, 王某的兒子到常某的包子鋪買包子, 找零後不一會兒, 王某的妻子帶著兒子來找常某, 說少找了五塊錢, 常某就和王某的妻子理論, 常某的妻子也出來和王某說道。 王某看到自己的妻子帶著兒子出去很久沒有回來, 於是就出來找二人, 恰巧看到妻子和常某夫妻二人爭執,
案發後, 常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並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並與王某自行達成賠償協定, 取得了王某的諒解。 法院綜合以上情節對常某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