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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商場衣服解壓?女子8年中因盜竊累計判刑6年1個月

本報訊 愛美之心, 人皆有之。 女子徐某的衣櫃裡擺放著100多件從店裡偷來的新衣服, 且商標都不剪, 這是為何?日前,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徐某批准逮捕。

2017年8月6日, 青浦區吾悅廣場內的一家服裝店在盤店時, 發現少了2件女式衣服, 每件價格在千元左右。 店長急忙調取店內的監控, 發現當天中午12時, 一名長髮女子趁營業員不備, 將兩件衣服塞到自己的上衣裡, 裝作如無其事的樣子走出了店鋪。 服裝店店員隨即報警。

當民警趕到時, 早已不見徐某蹤影。 民警通過案件串並, 召集商圈內保工作人員通報了警情,

並研究了抓捕方案。 8月8日傍晚, 當嫌疑人徐某再次出現在吾悅廣場2樓商鋪時, 被現場保安當場控制。 隨後, 民警迅速趕到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當警方對嫌疑人暫住地依法搜查時, 眼前的一幕讓民警也目瞪口呆:徐某借住的房子客廳和臥室內存放著100餘件盜來的衣物, 衣服有女人的, 也有男人的;有成人的, 也有孩子的;從內衣到外套, 從上衣到褲子, 五花八門。

據徐某交代, 自己與丈夫兩地分居, 丈夫在上海做土方工程, 平時她在老家給孩子做陪讀, 只有暑期才會陪孩子到上海找老公。 在陪讀之餘, 她和朋友做倒賣大蒜的生意, 一年只做一次。 有一年生意好, 一次賺了近60萬元, 生意不好的時候也能賺幾萬元。

按理說, 徐某並不缺錢, 收入完全能夠維持家用, 為何她要盜竊衣服呢?

“這些偷來的衣服我很少穿。 我就是看著這些衣服高興。 每當我心情不好時, 我到商場逛一圈, 偷一些衣服, 我就會感覺舒服多了, 生活的壓力也減輕了。 ”徐某稱, “我看有些店裡防備不嚴時, 我就把衣服揣在我的身上, 這樣不容易被發現, 我趁機就離開了。 ”

據估價, 在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衣櫃裡, 查出的盜竊衣物價值共計4萬餘元。 檢察機關發現, 徐某盜竊衣物已是“老手”, 2009年5月因盜竊被行政拘留;2010年4月, 盜竊價值5萬元的衣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2016年7月, 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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