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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出事故用備胎當警示牌 男子超車道上修車被罰

圖為劉某駕駛的發生事故的車輛(圖片為事故車輛轉移到安全位置後拍攝)

四川新聞網成都3月29日訊(記者 梁鵬)高速上行車,

三角警示牌應是必備的隨車工具, 當車輛遇到突發情況時, 司機正確使用警示牌可有效避免後車追尾。 今日上午,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高速交警雅西二大隊獲悉, 昨日, 一輛轎車在雅西高速上遭遇事故後, 駕駛員找不著警示牌, 竟然“就地取材”拿起備胎充當警示標誌, 並在超車道上修起了車。 幸好高速交警巡邏至此, 迅速做好後方警示並將車輛推行至應急車道, 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劉某因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 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備胎充當警示牌 男子高速修車被罰

昨日上午10點10分, 四川高速交警雅西二大隊民警正在西昌至成都方向巡邏。 當他們巡邏至西昌至成都方向2017KM處時, 發現一輛川W牌照的小車停在超車道上,

一個備胎擺放在車後, 一名男子正在修車。

“這也太危險了!”民警迅速來到該車旁, 並在該車後方做好警示工作。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民警幫助該車駕駛員將車輛推行至應急車道。 隨後, 經過詢問, 民警得知, 原來, 該車駕駛員劉某在行駛中發生了單車事故。 由於找不著警示牌, 就“就地取材”拿起備胎充當警示標誌。

今日上午,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高速交警雅西二大隊獲悉, 該車駕駛員劉某因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 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據四川高速交警雅西二大隊民警週一丹介紹, “劉某的這種情況並非個例, 在日常巡邏或處理事故過程中, 民警經常看到一些胡亂放置的自製警示標誌, 如水桶、飲料瓶、行李箱、滅火器等,

可謂五花八門。 有的司機更有‘創意’, 到護欄外撿回幾塊石頭壘成一堆, 當中插上一根樹枝……”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 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的, 駕駛人將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如何正確使用三角警示牌

標準的三角警示牌顏色鮮豔且具有反光效果, 能有效提醒後車司機, 如今已是絕大多數車型的標準配置, 使用方法也不複雜, 是其他物品不可替代的, 胡亂在車後放置警示標誌, 不僅起不到提醒後方車輛的作用, 反而可能成為障礙物, 極易誘發二次事故。 當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或者拋錨時, 應當將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車輛後方150米處, 如果是夜間至少應該放置于後方250米處,

且必須將其放置於故障車輛對應的車道。 如果事發地在坡道處, 須將警示牌放置於坡頂或者坡底, 避免產生盲區, 如果是在彎道區域, 須將警示牌放置於入彎前的位置, 告知後方車輛提前減速, 同時還須打開雙閃燈, 車輛人員轉移至護欄外安全位置, 並及時撥打報警求助電話。

圖由四川高速交警雅西二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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