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生態環境, 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加快建設“沿海強市、美麗唐山”, 推進全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 根據《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 結合唐山市, 制定唐山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方案。 利用3年時間全面創建國家森林城市, 力爭到2019年達到或超過國家森林城市標準。
唐山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方案
1、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8%以上。
2、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積占市域面積的0.5%以上。
3、公路鐵路等道路綠化率達到80%以上。
4、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蓋率達到70%以上。
5、河流、水庫等水體沿岸綠化率達到80%以上。
6、集中居住型村莊樹木綠化率達30%以上。
7、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85%以上。
8、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1平方米以上。
9、城區各類公園綠地分佈均勻, 使市民出門500米有休閒綠地。 郊區建有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其它面積20公頃以上的郊野公園等大型生態旅遊休閒場所5處以上。
10、林業總產值達到200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