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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10萬加班10天都不要算什麼,我一手拿請假單一手拿辭職信

最近被稱為史上最昂貴的加班費, 加班10天給10萬的消息在網路上引起熱議。

愛爾蘭里安航空向飛行員致信, 機長1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

但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批准缺勤不超過4次、不能辭職。 飛機員代表竟然(是竟然)回應說, 沒興趣。

天啊, 這個事情我相信令不少國內的憤憤們感到不可思議, 甚至有點懷疑在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竟然有這等事情?想想我們多少人過往, 不要說給你10萬, 能拿到加班費就已經感謝老闆了。

今年國慶中秋假期重合, 假期長達8天, 是今年最長假期, 如果加班不能出去耍, 至少你得知道能拿到多少加班費吧?

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 2017年中秋節、國慶日放假調休8天, 從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8日(星期日), 9月30日正常上班。

根據勞動法, 用人單位應當給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勞動者相應的加班薪酬。

在今年的八天長假中, 10月1日到10月3日是國慶日法定假日, 按300%算加班工資;10月4日是中秋節法定節假日, 按300%算加班工資;10月5日到10月6日是調休, 加班且無補假的, 按200%算加班工資;10月7日和10月8日是週六、周日, 加班且無補假的, 按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 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 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 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 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 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但此前有媒體稱, 過去接近一半的員工, 在節假日加班拿不到加班費,如果用人單位有意克扣, 有關部門監督不力, 加班費對於勞動者來說, 恐怕只是“水中月、鏡中花”。 小編也出來打工多年, 根據自己或者身邊很多的朋友的情況瞭解, 很多公司都沒有嚴格按照國家的保准來執行,

不按規定天數放假不說, 加班費?我只能呵呵了, 你愛幹不幹, 不幹大把人等著來幹。

還有就是, 國慶日加班8天, 合法嗎?勞動法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 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可見, 國慶期間連續加班8天, 屬於“超時加班”行為, 違反了勞動法。 然而, 一些企業受利益驅使, 視“超時加班”為家常便飯;而一些員工為了多掙工資, 也“吃”慣了這種家常便飯。

事實上, 為了規避“超時加班”行為, 除了勞動法, 中央和國家層面也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5年4月8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 其中明確要求, “切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 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

應與工會和職工協商, 並依法足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可見, 企業加班必須征得員工同意, 否則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再者, 先要保證加班合法, 再依法兌現加班費, 兩者不可偏廢。

因此,對於企業加班行為, 要協商更要監管, 莫讓“超時加班”, 侵佔勞動者的節假日福利。 首先, 我們呼籲企業要以人為本, 從敬畏和尊重生命的角度出發, 叫停無節制的加班加點, 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 同時, 對於合法加班, 應及時足額兌現加班費。 特別是, 勞動保障部門及工會, 應對企業的加班行為, 進行有效的規範和監管, 提高違法成本。

令人頗感欣慰的是, 過去大多數勞動者由於處於弱勢位置, 害怕丟掉工作, 所以選擇忍讓,但現在隨著大家維權意識的增強和可選擇的機會越來越多,很多勞動者們已經開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今天小編去拜訪一個客戶的時候還聽這位老闆訴苦,說剛剛和生產部的同事開完會,聽取了下面員工的意見,把原本計畫國慶中秋放假3天的安排改成了放5天,原因就是很多員工一手拿著請假條一手拿著辭職信來找領導,要麼批准回去過中秋,不批的話要麼就辭職。臨近年底,正是旺季的時候,老闆怎麼捨得讓熟手的員工離職呢?所以只有重新安排了放假時間。

我為這位老闆點贊,這應該是一個雙贏的安排。員工感謝老闆,對公司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就更強,日後工作應該也會更努力。這比你請人來給員工上課來洗腦作用大一百倍。老闆們,好好想想吧。

所以選擇忍讓,但現在隨著大家維權意識的增強和可選擇的機會越來越多,很多勞動者們已經開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今天小編去拜訪一個客戶的時候還聽這位老闆訴苦,說剛剛和生產部的同事開完會,聽取了下面員工的意見,把原本計畫國慶中秋放假3天的安排改成了放5天,原因就是很多員工一手拿著請假條一手拿著辭職信來找領導,要麼批准回去過中秋,不批的話要麼就辭職。臨近年底,正是旺季的時候,老闆怎麼捨得讓熟手的員工離職呢?所以只有重新安排了放假時間。

我為這位老闆點贊,這應該是一個雙贏的安排。員工感謝老闆,對公司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就更強,日後工作應該也會更努力。這比你請人來給員工上課來洗腦作用大一百倍。老闆們,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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