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臨澤縣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圓滿化解一起持續10年的工傷待遇賠償案件。
據瞭解
2007年6月宋某在臨澤縣某水泥廠工作期間發生工傷, 經鑒定為6級傷殘, 後經調解處理, 宋某與臨澤縣某水泥廠保留了勞動關係, 由臨澤縣某水泥廠按月向宋某支付傷殘津貼, 但臨澤縣某水泥廠未能履行付款義務, 宋某傷殘待遇一直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17年3月, 宋某向仲裁委申請仲裁, 要求一次性處理與臨澤縣某水泥廠的工傷待遇, 仲裁委受理後, 考慮到該案糾紛持續時間較長, 雙方矛盾較為尖銳的情況,
最終
經過仲裁員耐心細緻的工作, 宋某與臨澤縣某水泥廠在庭前達成了調解協定, 臨澤縣某水泥廠也於當天履行了先期付款義務, 雙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來, 臨澤縣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 在接待、立案時快速瞭解申訴人中心訴求, 採取案前、審理、案後的“三步調解法”方式進行調處案件, 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至目前, 該局共辦結勞動爭議案件11件, 其裁決處理1件, 調解處理9件, 撤訴1件, 調解率達90%。 (張光亮)
本輯編輯:韓夢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