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中秋佳節親人相聚時, 不料父子酒後閒談起衝突, 父親情急報警, 兒子竟借著酒勁兒毆打民警。 近日, 經四川省簡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拘役一個月。
2016年9月15日, 正值中秋, 黃某與父親相約一起吃飯, 父子倆卻在喝酒閒聊時因言語不合發生口角, 喝了不少酒的黃某憤怒之下打砸家中物品, 並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吵、抓扯。 黃某父親隨即撥打110報警。 面對出警民警的詢問與勸說, 黃某極不配合, 多次對民警進行辱駡和推搡, 並使用暴力毆打。 混亂之中, 黃某試圖抓扯民警執法記錄儀,
歸案後, 黃某對自己的酒後衝動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與法律後果後悔不已。
檢察官提醒,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時, 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援和協助。 如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將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處罰, 而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更會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