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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統計造假需再接再厲

12日上午, 在“兩會部長通道”上, 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表示, 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 是解決統計資料和經濟資料還存在的弄虛作假的根本之策, “對出現統計違法、弄虛作假的現象零容忍, 絕不姑息。 經過中央有關部門同意, 國家統計局已經組建統計執法監督局, 有案必查, 違法必究。 ”(3月12日新華網)

統計作假作為一種“流行病”, 不僅嚴重損害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更是直接影響了中央決策。 在過去, 每年GDP統計資料發佈之後, 都會發生一個奇怪的現象, 那就是31個省份的GDP之和, 經常高於全國的GDP資料, 導致兩個資料出現“掐架”的局面。

其中有部分貧困落後地區統計手段落後、基礎資料不全、資料獲取不科學等原因, 更有“數字出官”導致的故意作假行為, 而雖說統計作假已經觸犯了《統計法》, 構成了犯罪行為, 但由於無人擔責, 所以統計資料作假至今都是一筆糊塗賬。

之所以出現統計資料造假, 是因為有強大的利益驅動力。 前幾年, 有些地方曾流傳這樣一副對聯:“上級壓下級, 層層加碼, 馬到成功;下級哄上級, 層層摻水, 水到渠成”, 這也充分說明, 地方政府罔顧法律和制度, 以各種方式進行統計造假, 是因為資料與利益密切相關, 而統計部門在各種壓力和鉗制之下, 自然也就順水推舟。

統計造假的危害其實與貪腐無異, 對政治生態的破壞力也極其強大,

因此, 這些年來我國加大了對統計造假的打擊力度。 去年11月, 我國出臺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資料真實性的意見》並在全國貫徹執行, 而國家統計局組建的統計執法監督局, 也堅決實行有案必查、違法必究的原則, 查處了一批統計大案, 對主要責任人進行了追責, 拉開了“對統計造假零容忍”的前奏。 另外, 今年統計系統還將建立一整套全員、全鏈條、全流程的統計資料責任制、問責制。

去年針對統計造假的打擊治理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在接下來, 還需要完善落實統計法, 並配合出臺相應的制度和措施;同時幫助企業排除人為干擾, 使其能夠獨立上報真實的統計資料;更要對“數字出官”的現象加大治理,

嚴懲頂風作案的官員。 唯有將統計造假徹底消除, 對統計違法和造假的行為真正實現零容忍, 才能讓統計資料回歸真實, 為經濟和政治決策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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