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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公安部交管局:涉及13種情形的嚴重交通違法人員和企業將一律公開公示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等5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 自2017年春運開始, 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當地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管道公開公示涉及13種情形的嚴重交通違法人員和企業。

嚴重交通違法人員和企業具體包括: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後, 被公安交管部門撤銷駕駛許可或者機動車登記的人員、法人;在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人員、法人;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吸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公路客運車輛、校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駕駛營運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駕駛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非接駁運輸的長途客運車輛違反淩晨2時至5時禁行規定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被吊銷駕駛證的人員;記滿12分被降級的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人員及其所在的道路運輸企業;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的道路運輸企業及有關責任人員;在有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的營運駕駛人及其所在道路運輸企業。

此次公開公示的資訊包括:

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案件名稱、處罰類別(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事由(違法時間、地點、事實)、處罰依據、被處罰人姓名、車輛號牌種類、號牌號碼、處罰結果、記分, 被處罰車輛所屬企業名稱、法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做出處罰決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名稱、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區劃。 對涉及人員和企業的其他資訊將不予公開公示, 並嚴格保密, 以保護公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將定期在“122交通網”統一公佈各地公開公示的資訊, 並向“信用中國網”推送, 為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社會信用機構等單位評估當事人市場准許入、融資授信、確定保險費率、評定納稅信用級別、調整信用等級或評分時提供參考。

將公民、企業嚴重交通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掛鉤將有利於推動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 也是通過社會監督、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不斷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

目前, 全國正迎來2017年春運道路出行高峰, 相較于一般私家車而言, 公路客運車輛、旅遊包車、危化品運輸車等營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帶來的安全隱患更為突出, 一旦發生事故, 後果更嚴重, 危及更多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客貨運輸企業和相關負責人,

要嚴格安全管理和駕駛人安全教育, 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誠信經營、守法駕駛, 維護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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