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狗把人嚇摔傷 主人被判賠1.2萬元

本報訊八旬老漢喬某在社區裡, 被一隻泰迪狗驚嚇, 摔倒受傷。

法院認定, 泰迪狗的主人趙某擔責70%, 喬某擔責30%。

近日, 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 趙某除去已經墊付的3300元, 還應賠償喬某各項損失8694.98元

 八旬老漢被狗驚嚇摔倒

八旬老漢喬某與男子趙某是鄰居, 兩人都居住在大連某社區。

2015年4月10日18時15分許, 喬某腳穿休閒拖鞋回家, 途經該社區地下車庫出口楞狀坡路時, 遇趙某飼養的泰迪狗, 喬某遭到驚嚇摔倒, 導致身體受傷。

社區車庫出口保安聽到有人哼哼後出來, 發現喬某倒地, 滿面血跡, 趙某家保姆在旁邊。

於是, 保安將喬某背到門衛室。

之後, 趙某開車將喬某送往醫院, 當天辦理了住院手續, 喬某被診斷為右恥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右股骨頸骨折(陳舊性)、右眉弓皮膚挫裂傷, 趙某為喬某墊付住院押金3000元, 並支付了當日的護理費300元, 喬某一直住院治療到2015年4月24日。

事發第二天, 趙某報警, 趙某飼養的“泰迪”狗於2014年5月1日由大連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發放了證件。

老漢起訴索賠3萬餘元

2015年5月, 喬某將趙某起訴到法院。 2016年5月, 法院一審宣判後, 喬某不服, 提出上訴。

2017年8月, 法院重審此案時, 喬某稱趙某飼養的狗在非規定時間、非規定區域, 未拴狗鏈, 在園區車庫四處溜竄, 大聲吠叫。 他在回家的途中, 在車庫出口處遭遇正亂跑亂跳的狗,

狗撲到他身上, 他在擺脫狗的糾纏時摔倒, 無法行走, 要求賠償醫療費等共計3萬餘元。

趙某辯稱, 喬某摔倒不是狗撲倒的, 他的狗是體型很小的泰迪, 他開車將喬某送往醫院, 是出於鄰居間的情意。 喬某提供的兩次住院病案材料記載喬某的傷情均有陳舊性骨折, 這與涉案的喬某摔傷無關, 也與他沒有任何關係。

在案件審理期間, 經喬某申請, 對其傷情進行了司法鑒定, 結果顯示喬某外傷致右側恥骨支骨折, 不構成傷殘等級;傷後需要1人護理30日;傷後營養補償60日;無後續治療費用及康復治療費用;不需要傷殘輔助器具及費用。

法院認定狗主人擔責70%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趙某飼養的泰迪狗與喬某在地下車庫出口附近彎道處相遇, 致喬某受驚嚇摔倒, 該事實結合公安機關提供的報警記錄和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人證言可以認定, 趙某作為飼養人在公共場所未盡到監管責任, 其對喬某受傷應承擔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時, 喬某穿拖鞋在地下車庫的棱狀路行走, 其自身也沒有盡到謹慎注意義務, 喬某對其受傷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趙某應承擔的事故責任比例, 酌定為70%。

喬某因本次摔傷致右恥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 其先後兩次住院治療, 趙某辯稱喬某還存在右股骨頸骨折(陳舊傷)、骨質疏鬆的治療, 該部分花費與摔傷無關, 法院認為, 疾病的診治存在個體差異,

其診治應根據病人具體病情和身體狀況進行, 在治療喬某右恥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的同時無法忽略喬某自身存在的右股骨頸骨折(陳舊傷)、骨質疏鬆問題, 也無法完全區分各項治療費用, 所以喬某的診治應認定為合理。

喬某因此次摔傷造成的損失共計人民幣17135.69元, 趙某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11994.98元, 趙某前期墊付的費用3300元應一併扣除, 所以趙某應賠償喬某損失人民幣8694.98元。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