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互鬥”、上山“收夾”、野鳥殘骸……每天早上7時到深夜12時, “打野主播”們邊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動物, 邊直播獵捕過程。 類似視頻出現在多家直播平臺, 部分主播甚至擁有數十萬粉絲。 國家林業局回應, 涉嫌違法的打野直播將嚴厲打擊。 (3月12日《新京報》)
從去年7月份到現在, 在各大直播平臺異軍突起的“打野直播”, 可謂是“出盡了風頭”, 而這“風頭”卻是以捕捉傷害野生動物甚至是國家保護動物為代價換來的。 目前, 確實有部分“打野直播”涉嫌違法, 其能倡狂至今, 也暴露了相關主播法律意識淡薄、平臺管理在契合法律方面也存在相應的缺口等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電子誘捕器等捕獵工具被明確禁止, 其次, 獵捕保護動物達到一定數量, 獵捕者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 對於非國家保護動物, 個人也需要獲得相關的狩獵證, 才能進行獵捕。 這便是那些在“打野直播”裡使用獵夾、電子誘捕器和捕捉國家保護野生動物主播涉嫌違法的法律依據。
但現實是, 這些主播大部分不瞭解這項法律, “打野直播”的初衷無非是借著直播平臺的新形式, 滿足一些觀眾對野外捕捉的獵奇心理, 從而來賺點錢。 在這種情況下, 對主播的普法工作就要進行細緻入微地考慮,
當然, 這堂“普法課”不能僅針對相關主播, 還得深入直播管理平臺。 雖說隨著直播新規的落實, 直播平臺的管理有所加強, 但在一些新規還沒有涵蓋, 但其他法律已明令禁止的某些題材的直播裡, 仍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管理空白。 這也是平臺管理不合格的體現, 其的縱容只會讓主播的法律意識更加薄弱, 助長違法行為, 而平臺不合格管理行為的本質也是一種法律意識的缺失。 那對平臺的“普法課”也不能鬆懈, 而且還要加上一條, 那就是平臺在進行自身普法的同時, 也要承擔對相關主播進行提醒的責任。
“普法課”確實需要“春風化雨”的宣傳手段, 這不可否認, 也應該做起來, 才能夠起到較好的鋪墊作用。 但要想把“普法課”的價值最大化, 真正祛除病症, 就需要雷厲風行的“嚴格執法”, 因為“嚴格執法”才是最有效的“普法”課。
對於“打野直播”, 國家林業局回應要嚴厲打擊, 要拿相關直播和平臺開刀, 促其醒悟, 以儆效尤。 但要注意, 此嚴厲打擊不能逞 “一時之快”, 風頭緊就嚴打, 風頭一過, 就懈怠下來, 這是大忌。 要想改變這種狀況, 首先就得實現監管的常態化, 當然這需要“打野直播”平臺的合作。 以後, 這種違法情況如果基本都是因常態化監管被依法處置, 而不是靠媒體引爆輿論來引得法律介入, 那其所帶來的“普法課”也就具備了常態性,
“普法課”還有一點注意需要提, 那就是“普法”不能過度。 “打野直播”的行為並不都是違法的, 如果捕捉普通動物, 也沒有虐待, 就不算違法, 在“普法”中, 要將“打野直播”這一區間裡的對與錯進行明確。 無論是對主播和平臺的普法宣傳, 還是對他們的嚴格執法, 都不能漠視這一點, 因為這關係著普法和執法的實質意義, 那就是不能一點縱容, 但也不能有失偏頗。 如此的“普法課”才堂堂正正。
稿源:荊楚網
作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