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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制度改革,你知多少?

山西中公事業單位為大家帶來公務員考試題庫大全《司法制度改革》, 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

作為考生的各位學員一定要對我國的司法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的司法制度改革有所瞭解和認識。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深刻討論了依法治國這個主題, 出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問題的重大決定》更是將依法治國這個理念落實到實處。 而其中法院改革尤其引人注目, 那麼接下來老師就來為大家梳理一下改革的成果為後續認識和備考打好基礎!

一、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審查制度改為立案登記制度;對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這樣能真正保證人民群眾能夠訴權, 降低群眾立案成本, 不會再出現求告無門的情況!

二、最高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制度;能夠有效的解決當下基層法院人手不夠辦案壓力大,

辦案週期長群眾意見大的問題。 能充分發揮上級優秀法官的帶頭作用, 提高基層法官的執業意識和精英意識, 保證人民群眾的案件能夠就地解決!

三、司法責任制度改革;加強司法責任制改革有利於強化審判法官責任意識, 明確權責、統一標準, 一旦出現冤假錯案就會啟動法官終身追究責任制, 這樣能夠真正的保證司法公正, 讓法官敬畏法律, 也讓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與行政區域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前省級以下的地方法院和檢察院財政系統並未獨立, 在判案過程中會受到當地政府的影響, 造成司法不公。 而現在開始探索司法管轄分離制度,

就是要真正從形式和內容上實現司法獨立的目標, 能夠讓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集中於案件的審理只注重程式正義和實體正義!

當然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 以後還會出現更多的改革成果和成效, 所以希望各位考生能夠隨時關注, 及時補充自己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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