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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教師可評正高職稱了,業績特別突出者破格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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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融媒體9月28日訊28日從湖北省人社廳獲悉, 為進一步推動和配套中小學(幼稚園)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幼稚園)教師的積極性, 湖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全省中小學幼稚園教師崗位結構比例規範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率先在中小學(幼稚園)建立崗位設置動態調整機制, 中小學(幼稚園)教師可評正高職稱了。

根據《通知》, 高中、初中教師崗位中調整增設正高級崗位, 在小學、幼稚園教師崗位中調整增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崗位。 調整後的中小學、幼稚園教師高級崗位共分為4個等級, 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四級、五級、六級和七級。 按照國家對中小學(幼稚園)職稱制度改革要求, 中小學(幼稚園)教師可以評定正高、副高級職稱, 此次增設高級崗位等級, 適應職稱制度改革要求。

為適應教育行業的發展, 《通知》調整了專業技術高、中、初級崗位的結構比例, 適當調高了各學段高級和中級崗位的結構比例, 進一步拓展了教師成長的空間。 據悉, 我省中小學教師崗位結構比例標準於2009年制定, 與當前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已不相適應。

《通知》還對教師崗位聘用、晉升, 破格條件的制定, 與職稱評審的銜接, 跨校競聘, 考核管理等提出了規範要求。 其中, 崗位等級晉升一般應逐級晉升, 對業績特別突出的人員經批准可破格越級晉升;鼓勵優質學校教師到薄弱學校、城鎮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參加跨校評聘。

《通知》規定, 農村地區中小學(幼稚園)教師高級、中級崗位結構比例, 應與本地城鎮同類學校大體平衡。

縣級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可根據實際組織開展跨校(園)競聘上崗, 實現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編輯:王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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