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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可以預見你的一生

我叫編號NO.8, 是個小兵, 我人生的意義就是追隨BOSS。

BOSS就叫BOSS, 他也確實是BOSS, 救過我一命。

很早我就知道自己生活在一個小說世界裡, 因為我和預言家比較熟,

一天他喝高了, 說預言都是狗屁, 那些話都是作者安排自己說的。

“在遙遠的地球, BOSS會遇到一個和自己實力相當的男人, 他會得到一場渴望已久的戰鬥。 ”

預言家這樣告訴過BOSS。

“狗屁。 ”預言家嗤笑一聲:“知道結果嗎?他去地球的第一天就死了。 ”

知道這些後, 我撲通跪在BOSS面前, 我說老大你別去, 會死。

他笑著擺擺手, 說小8呀, 你覺得地球之行危險, 大可不必與我一起, 你隨我出生入死這麼久, 如今有了家室, 不像以前橫豎一條命, 不一樣了, 我懂。

“小八, 如果他真有那麼強, 那我作為全宇宙的霸主不去打倒他, 還有誰能打倒他?”

我膝蓋磕出了血, 最後告訴他, 讓我跟你去。

我問大預言家我的命運會怎麼樣, 他答我是不是有病,

我這種在正文裡直接被“小兵們傷亡慘重”一筆帶過的東西, 誰知道我是傷是亡。

那就好, 不是必死, 就有個盼頭。

1

BOSS和那個地球人打得天昏地暗, 那地球人是個禿頭, 但僅憑第一形態就可以蹂躪99%宇宙生物的他, 卻與禿頭戰鬥到了第三形態。

BOSS在我心目中是那樣強, 哪怕被預言必死, 我潛意識裡仍不信他有輸的可能。

刹那, 與我朝夕相處幾十年的幾個戰鬥員便在一個衝擊波裡灰飛煙滅。 我知道我與他們身份相同, 而這道衝擊波在小說中抹去了飛船一半的生命。

我沒死, 純粹是運氣好。

說來可笑, 在主角和反派的戰役面前, 我連充當背景板的資格都沒有。 我什麼都做不了, 只能在一個黑暗的角落為BOSS祈禱。

可上面傳來了BOSS的費力的咳嗽聲。

我不斷聽到從他嘴裡說出和預言家說過的一樣的臺詞。

飛船逐漸墜落, 身邊再沒有一個站著的朋友。

我聽到BOSS清晰的心跳。

他放出最強形態下的最強一擊, 卻被禿頭接下, 隨後倒在地上, 不動了。

那光頭連皮都沒有破。

又過了一會兒, 我忘了自己恍惚了多久, 那個地球人走後, 我蹣跚著走到那個男人面前, 那個救下我, 問我要不要跟隨他去星辰大海的男人面前。

他已經涼了。

2

我把BOSS的頭顱抱走, 在地球上苟活。

我儘量隱藏在一切小說裡不可能描寫到的場景中, 拼命變強。 我不明白, 生來是個小兵, 就非只能看著最珍惜的人在眼前死去嗎?

我每天做一百個俯臥撐, 一百個深蹲, 十公里長跑, 一年四季不開空調。

我不甘心,

我想變強, 我要打倒那個地球人。 我要為BOSS復仇。 我要回到我的星球, 與我的妻兒度過一生。

3

我儘量把自己偽裝成人類的樣子, 在城市中偏僻的角落生活著, 努力適應地球人的日常生活。 我不需要進食和社交, 但我必須留在城市中, 只為了一個目的——

找出預言之子。

在預言中, 再過幾年, 主角會面對一個前所未有的強敵, 這強敵便生活在我處的城市之中。

找到他, 偷偷殺掉他, 取代他, 這樣我就可以在不違背小說邏輯的情況下與主角一戰。 然後戰勝他。

我會贏他, 預言的最後自然是主角勝出, 但我告訴自己會贏他, 我必須贏他。 我為了變強放棄了一切, 如蛆蟲般日復一日在陌生的星球潛伏著, 忍受著孤獨和鍛煉的折磨, 僅僅因為他是主角,

我就要輸?

不可能, 我對鏡子中的自己微笑。

咦, 這個微笑, 何曾相似?

恍惚間, 又回到那天出發, 我跪在BOSS面前, 勸說他不要去, 他會死的。

那個在全宇宙未嘗一敗的霸主, 也對我露出過這樣的微笑。

4

一百個俯臥撐, 一百個深蹲, 十公里長跑, 日復一日的刻苦訓練始終不曾停止。

在這期間, 我卻遇到一個頗為有趣的人類。

為了避免與人直接接觸, 我一般會在深夜長跑, 而這個自稱是“shuai ge”(我剛開始學習地球的拼音, 只知發音不知其意)的男人總在深夜的巷口著一身運動裝與我相遇。

一開始他會用眼神與我打招呼, 為了不使自己看起來奇怪我也只好勉強回應。 然後便是互相點頭, 後來終於有一天, 我最不希望發生的事發生了。

“喲,你挺喜歡跑步呀?”

路燈下,他停下腳步與我招手。

這就讓我處在一個很艱難的境地,不打招呼徑直跑過會顯得我可疑。 但打招呼便要面臨語言不通的險境,我目前的地球語水準只夠發出類似ya,he,ca,ka,之類的聲音。

試試看能不能混過去?

“Yo!”我學著他語氣打招呼。

“喲,我連著好幾天這個點見你了,我是工作原因,每天歌錄得晚只好現在跑,你呢?”

我思考了一會兒,決定裝啞。

我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指了指他的嘴巴,不時發出剛才那種“yo!yo!”的聲音,因為置身險境,我難免有些焦急和緊張,怕他不能理解,還多指了幾遍。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星球生物的手指只有三根,為了不暴露自己,我特意做了假的中指和無名指,為了避免違和,平時將它們收攏於手心。

我也是過了很久才知道,這個手勢在這個星球是被稱為“hiphop”藝術的標準手勢。如果當時就知道,我是絕不會這樣做的。

他見我這樣動作,愣了愣,隨後莫名其妙頭就律動起來,再不問問題,而是和我一起“yo”了起來。

雖然不知發生了什麼,但似乎逃過一劫,這個地球人看上去很喜歡這種不知所以的互動,還打開了音樂唱著什麼東西,我的思維跟不上他的語速,就只能先配合他一下。

淩晨一點,城市某個偏僻的角落,路燈忽明忽暗。

一人,一外星人,就這樣yo至天明。

5

幾年過去了。

他喜歡與我這樣沉默著互動,知曉我是個啞巴,總喜歡跑累了後對我嘮嘮個不停。

其實我最好的應對便是轉移到城市的另一面,這樣好不與他再碰頭。但自己也說不上來這種感覺,每天無聲與他相伴跑步,無聲聽他傾訴,無聲與他這樣在音樂中互動,我會感覺很快樂。

陌生的星球,陌生的人,兩顆孤獨卻渴望變強的心碰撞到一起,再難的日子也有了慰藉。

他是個hiphop歌手,始終在圈子的邊緣掙扎著,他總勾著我的肩膀說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就再沒有人懂他的音樂。

我很想說其實我聽不懂你在唱什麼,可能我地球語再好點早被嚇跑了,但每每見他說至傷心處眼中閃動的淚光,就不禁輕輕拍拍他的背以示勸慰。

一天,他的眼神變得兇狠,突然坐了起來。

“學嘻哈拯救不了地球人。”

“我要變強,我要變成這個星球最強的男人,征服他們後,他們就會都豎起耳朵聽我的音樂。”

“Yo(他稱呼我yo,我不太喜歡,因為有時候不知道他在叫我還是在自嗨),所以我每天堅持鍛煉,我要顛覆這個世界。”

“你知道嗎?有個叫禿頭的地球人,他代表了這個星球的最強戰力,我只要打敗他,征服地球何在話下!?哈哈哈,三個月,再給我三個月,我就會向他發起挑戰——你幹嘛捏我?”

我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早已不自覺地握緊,瞳孔也已擴散了一圈。

我想起了那句時刻警醒在我腦中的預言。

“幾年後,地球上會出現一個少年,以王者的姿態向那個星球上最強的男人發起挑戰。”

我為了找到這個少年,為了殺死他,替代他,在這個城市蟄伏至今。

我終究是想不到,我要殺死的人,會是我唯一的朋友。

6

我是一個小兵,他是一個配角。

這樣兩人的其中一個會付出生命,另一個會頭破血流。爭的僅僅只是與主角對決的一個資格。劇情決定,只能有一個人以王者的姿態與主角對戰。

我有時也想過,是不是在其他無數的作品中,也總有我這樣的龍套在默默變強,為爭奪一個配角的地位,無休止地在故事看不到的地方拼殺著。

這幾年我學會說話了,而我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告訴我唯一的朋友,我要殺死他。

“帥哥,我必須殺死你。”

我告訴了他我的故事,很長,他聽得很仔細,一如曾經無數個日日夜夜,我認真用心地聆聽著他的傾訴。

他回答我的第一句——太好了,原來你可以說話。

我告訴他,一切都是決定好的,你只是一個配角,你去找他打,只會死。

“換我來,你活下去,如芸芸眾生一樣活著,不要再出頭。”

他笑了笑:“你知道我不會。”

我當然知道,我瞭解他,正如我瞭解我自己,否則我不會在一開始就說,我必須殺死他。

我們都明白,有些事,不是你知道了結果,就不用去做的。

“Yo,我不叫帥哥,我叫衰哥。我做什麼事情都是最衰的,唱了十幾年嘻哈,還是像一張廢紙沒人知道。”

“那天我告訴過你,我要變成最強的人,獲得絕對的言語權。我必須和他戰鬥,只有我,非要我,必須要是我,站在那裡,打敗他。”

他搖了搖頭:“換做是其他的誰,都不行。”

“做嘻哈的,站著活,站著死,絕沒有如芸芸眾生一樣活下去的道理,我絕不容許自己這樣。”

我點了點頭。

“只有我,非要我,必須要是我......”我喃喃重複著他的話,最後重重點頭。

“正是如此。”

我掀去衣袍,露出我原來的樣子,我和他選在一處深山,沒有人會知曉我們之間的戰鬥。

他笑著,神光灼灼,對我攤手。

“來吧。”

我起身沖向他的那一刻,天空飄下了細細的雨。

7

我將他的唱片收起,放在貼身的左側衣袋裡。

他最後按住我的肩膀,輕聲說:“都一樣。”

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他又將我的肩膀抓緊,狠聲說:

“Yo,幹掉他。”

我將他的手握緊,說好嘞,卻發現他已經沒有了氣息。

我將他埋進森林的土地裡,插上一塊無名塚,將BOSS的頭顱埋在旁邊,隨後走出山谷。

我繼續走。

走過沙漠,走過河流,穿過海洋,穿過一座又一座城市,來到那個光頭的面前。

他對我點了點頭,彼此同為強者,自然感受得到對方身上摧枯拉朽的強大氣息。

“你很強嘛,名字是?”

我的右手輕輕拍在心臟處。

“帥哥。”

8

大地在劇烈地顫動,風景不斷倒退,一座座建築在我和他的經行之路上被擊碎,在空氣中化為飛灰。

拳與拳每次碰撞的一瞬都會在地面震起大片的塵土,隨即留下一道深深的溝壑。

我意識到了這個禿頭的強大,我也意識到當時遠遠向他仰望而去,那個弱小的自己,有多麼可笑。

那時的我,還根本不明白BOSS究竟在和一個多麼強大的男人戰鬥。

“哪怕知道他有這麼強,哪怕見證過了這樣壓倒性的力量,你還是......”我努力抑制著身體因為恐懼的本能發出的顫抖:“你還是要和他分出勝負嗎?老大......”

一道殘影在眼前閃過,空氣在一霎短暫地凝固。

時間再次流動起來的時候,只覺右臂一涼,隨即一隻斷裂的手臂高高旋起。

“為什麼非和我打不可?”他淡然發問。

我高速後退到一個安全的距離,收緊肌肉止血,而後艱難地喘息著。

我咧著滲血的嘴笑。

“命運。”

他略作思索:“為這麼個隨便的理由就拼命,你有病吧?”

我咧開滲血的嘴角。

“隨便?”

曾經有一個男人,他是全宇宙的霸主,卻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預言孤獨漂泊無數的歲月來到地球,但求一戰。

命運決定了他只是個襯托主角強大的石頭,命運決定他會毫無尊嚴地敗北。

曾經還有一個男人,他的才華本應得到全世界的認可與喝彩,他沒有得到,因為命運。

命運決定他是個配角,命運決定他不會為人所知,命運決定他會對世界絕望、努力變強用武力去踐踏世界。

這樣的覺悟,被一個生來就無敵的主角概括為隨便。想至此處,我不由笑意更盛。

瞧瞧你們這兩個傢伙,到頭來,你們付出生命去拼來的,都是什麼啊?

主角靜靜地看著我仰天長笑,還摳了摳鼻屎。

“你說得對,說得對。”我笑彎了腰:“是不太像話,那我換一下吧。”

“我,編號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時空裡,沒有我征服不了的東西,現在我要征服地球!”

“我還喜歡玩嘻哈,你們地球人的審美過於差勁,待你們淪為奴隸之後,我要你們坐著的時候、站著的時候、躺著的時候,都在聽我的音樂!”

他點點頭:“像反派了。”

“如果全宇宙的霸主都逃跑了,那麼誰來打敗你!?”

我朗聲大笑。

“迎接我的憤怒!”

9

淩晨三點,燭臺燃盡了燈油,忽明忽暗間,作者猛地晃了晃腦袋。

外面下著大雨,他起身將窗戶關緊,回到工作臺上,覺得清醒了一些。

這可是小說最後的修訂環節了,必須好好把關,不能出差錯。

“嗯?”

他推了推眼鏡。

莫名奇妙出現了幾句奇怪的臺詞。

“我,編號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時空裡,沒有我征服不了的東西,現在我要征服地球!”

“主角背過那句焦黑的屍體,迎接起人群的歡呼,他已經數不清這是自己輕易擊敗的第幾個惡人了,他淡淡地對人群招著手,忽覺臉頰有些微癢,用手一摸,指尖上分明是一道淡淡的血痕。”

作者搖頭苦笑,順手拿起橡皮擦。

編號8是什麼?還有,設定裡主角可是無敵、絕不會受傷的,血痕又算什麼?

不服老不行嘍,看看自己迷迷糊糊的時候,都寫了些什麼啊......

(圖源Sasha Tudvaseva,文章作者邱雷蘋)

“喲,你挺喜歡跑步呀?”

路燈下,他停下腳步與我招手。

這就讓我處在一個很艱難的境地,不打招呼徑直跑過會顯得我可疑。 但打招呼便要面臨語言不通的險境,我目前的地球語水準只夠發出類似ya,he,ca,ka,之類的聲音。

試試看能不能混過去?

“Yo!”我學著他語氣打招呼。

“喲,我連著好幾天這個點見你了,我是工作原因,每天歌錄得晚只好現在跑,你呢?”

我思考了一會兒,決定裝啞。

我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指了指他的嘴巴,不時發出剛才那種“yo!yo!”的聲音,因為置身險境,我難免有些焦急和緊張,怕他不能理解,還多指了幾遍。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星球生物的手指只有三根,為了不暴露自己,我特意做了假的中指和無名指,為了避免違和,平時將它們收攏於手心。

我也是過了很久才知道,這個手勢在這個星球是被稱為“hiphop”藝術的標準手勢。如果當時就知道,我是絕不會這樣做的。

他見我這樣動作,愣了愣,隨後莫名其妙頭就律動起來,再不問問題,而是和我一起“yo”了起來。

雖然不知發生了什麼,但似乎逃過一劫,這個地球人看上去很喜歡這種不知所以的互動,還打開了音樂唱著什麼東西,我的思維跟不上他的語速,就只能先配合他一下。

淩晨一點,城市某個偏僻的角落,路燈忽明忽暗。

一人,一外星人,就這樣yo至天明。

5

幾年過去了。

他喜歡與我這樣沉默著互動,知曉我是個啞巴,總喜歡跑累了後對我嘮嘮個不停。

其實我最好的應對便是轉移到城市的另一面,這樣好不與他再碰頭。但自己也說不上來這種感覺,每天無聲與他相伴跑步,無聲聽他傾訴,無聲與他這樣在音樂中互動,我會感覺很快樂。

陌生的星球,陌生的人,兩顆孤獨卻渴望變強的心碰撞到一起,再難的日子也有了慰藉。

他是個hiphop歌手,始終在圈子的邊緣掙扎著,他總勾著我的肩膀說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就再沒有人懂他的音樂。

我很想說其實我聽不懂你在唱什麼,可能我地球語再好點早被嚇跑了,但每每見他說至傷心處眼中閃動的淚光,就不禁輕輕拍拍他的背以示勸慰。

一天,他的眼神變得兇狠,突然坐了起來。

“學嘻哈拯救不了地球人。”

“我要變強,我要變成這個星球最強的男人,征服他們後,他們就會都豎起耳朵聽我的音樂。”

“Yo(他稱呼我yo,我不太喜歡,因為有時候不知道他在叫我還是在自嗨),所以我每天堅持鍛煉,我要顛覆這個世界。”

“你知道嗎?有個叫禿頭的地球人,他代表了這個星球的最強戰力,我只要打敗他,征服地球何在話下!?哈哈哈,三個月,再給我三個月,我就會向他發起挑戰——你幹嘛捏我?”

我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早已不自覺地握緊,瞳孔也已擴散了一圈。

我想起了那句時刻警醒在我腦中的預言。

“幾年後,地球上會出現一個少年,以王者的姿態向那個星球上最強的男人發起挑戰。”

我為了找到這個少年,為了殺死他,替代他,在這個城市蟄伏至今。

我終究是想不到,我要殺死的人,會是我唯一的朋友。

6

我是一個小兵,他是一個配角。

這樣兩人的其中一個會付出生命,另一個會頭破血流。爭的僅僅只是與主角對決的一個資格。劇情決定,只能有一個人以王者的姿態與主角對戰。

我有時也想過,是不是在其他無數的作品中,也總有我這樣的龍套在默默變強,為爭奪一個配角的地位,無休止地在故事看不到的地方拼殺著。

這幾年我學會說話了,而我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告訴我唯一的朋友,我要殺死他。

“帥哥,我必須殺死你。”

我告訴了他我的故事,很長,他聽得很仔細,一如曾經無數個日日夜夜,我認真用心地聆聽著他的傾訴。

他回答我的第一句——太好了,原來你可以說話。

我告訴他,一切都是決定好的,你只是一個配角,你去找他打,只會死。

“換我來,你活下去,如芸芸眾生一樣活著,不要再出頭。”

他笑了笑:“你知道我不會。”

我當然知道,我瞭解他,正如我瞭解我自己,否則我不會在一開始就說,我必須殺死他。

我們都明白,有些事,不是你知道了結果,就不用去做的。

“Yo,我不叫帥哥,我叫衰哥。我做什麼事情都是最衰的,唱了十幾年嘻哈,還是像一張廢紙沒人知道。”

“那天我告訴過你,我要變成最強的人,獲得絕對的言語權。我必須和他戰鬥,只有我,非要我,必須要是我,站在那裡,打敗他。”

他搖了搖頭:“換做是其他的誰,都不行。”

“做嘻哈的,站著活,站著死,絕沒有如芸芸眾生一樣活下去的道理,我絕不容許自己這樣。”

我點了點頭。

“只有我,非要我,必須要是我......”我喃喃重複著他的話,最後重重點頭。

“正是如此。”

我掀去衣袍,露出我原來的樣子,我和他選在一處深山,沒有人會知曉我們之間的戰鬥。

他笑著,神光灼灼,對我攤手。

“來吧。”

我起身沖向他的那一刻,天空飄下了細細的雨。

7

我將他的唱片收起,放在貼身的左側衣袋裡。

他最後按住我的肩膀,輕聲說:“都一樣。”

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他又將我的肩膀抓緊,狠聲說:

“Yo,幹掉他。”

我將他的手握緊,說好嘞,卻發現他已經沒有了氣息。

我將他埋進森林的土地裡,插上一塊無名塚,將BOSS的頭顱埋在旁邊,隨後走出山谷。

我繼續走。

走過沙漠,走過河流,穿過海洋,穿過一座又一座城市,來到那個光頭的面前。

他對我點了點頭,彼此同為強者,自然感受得到對方身上摧枯拉朽的強大氣息。

“你很強嘛,名字是?”

我的右手輕輕拍在心臟處。

“帥哥。”

8

大地在劇烈地顫動,風景不斷倒退,一座座建築在我和他的經行之路上被擊碎,在空氣中化為飛灰。

拳與拳每次碰撞的一瞬都會在地面震起大片的塵土,隨即留下一道深深的溝壑。

我意識到了這個禿頭的強大,我也意識到當時遠遠向他仰望而去,那個弱小的自己,有多麼可笑。

那時的我,還根本不明白BOSS究竟在和一個多麼強大的男人戰鬥。

“哪怕知道他有這麼強,哪怕見證過了這樣壓倒性的力量,你還是......”我努力抑制著身體因為恐懼的本能發出的顫抖:“你還是要和他分出勝負嗎?老大......”

一道殘影在眼前閃過,空氣在一霎短暫地凝固。

時間再次流動起來的時候,只覺右臂一涼,隨即一隻斷裂的手臂高高旋起。

“為什麼非和我打不可?”他淡然發問。

我高速後退到一個安全的距離,收緊肌肉止血,而後艱難地喘息著。

我咧著滲血的嘴笑。

“命運。”

他略作思索:“為這麼個隨便的理由就拼命,你有病吧?”

我咧開滲血的嘴角。

“隨便?”

曾經有一個男人,他是全宇宙的霸主,卻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預言孤獨漂泊無數的歲月來到地球,但求一戰。

命運決定了他只是個襯托主角強大的石頭,命運決定他會毫無尊嚴地敗北。

曾經還有一個男人,他的才華本應得到全世界的認可與喝彩,他沒有得到,因為命運。

命運決定他是個配角,命運決定他不會為人所知,命運決定他會對世界絕望、努力變強用武力去踐踏世界。

這樣的覺悟,被一個生來就無敵的主角概括為隨便。想至此處,我不由笑意更盛。

瞧瞧你們這兩個傢伙,到頭來,你們付出生命去拼來的,都是什麼啊?

主角靜靜地看著我仰天長笑,還摳了摳鼻屎。

“你說得對,說得對。”我笑彎了腰:“是不太像話,那我換一下吧。”

“我,編號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時空裡,沒有我征服不了的東西,現在我要征服地球!”

“我還喜歡玩嘻哈,你們地球人的審美過於差勁,待你們淪為奴隸之後,我要你們坐著的時候、站著的時候、躺著的時候,都在聽我的音樂!”

他點點頭:“像反派了。”

“如果全宇宙的霸主都逃跑了,那麼誰來打敗你!?”

我朗聲大笑。

“迎接我的憤怒!”

9

淩晨三點,燭臺燃盡了燈油,忽明忽暗間,作者猛地晃了晃腦袋。

外面下著大雨,他起身將窗戶關緊,回到工作臺上,覺得清醒了一些。

這可是小說最後的修訂環節了,必須好好把關,不能出差錯。

“嗯?”

他推了推眼鏡。

莫名奇妙出現了幾句奇怪的臺詞。

“我,編號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時空裡,沒有我征服不了的東西,現在我要征服地球!”

“主角背過那句焦黑的屍體,迎接起人群的歡呼,他已經數不清這是自己輕易擊敗的第幾個惡人了,他淡淡地對人群招著手,忽覺臉頰有些微癢,用手一摸,指尖上分明是一道淡淡的血痕。”

作者搖頭苦笑,順手拿起橡皮擦。

編號8是什麼?還有,設定裡主角可是無敵、絕不會受傷的,血痕又算什麼?

不服老不行嘍,看看自己迷迷糊糊的時候,都寫了些什麼啊......

(圖源Sasha Tudvaseva,文章作者邱雷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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