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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2018年城鄉醫保繳費時間已確定,繳費標準提高了!

注意了!注意了!

淄博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出爐

成人為每人250元/年調整為280元/年

學生和兒童為每人150/年調整為180元/年

各位親們

千萬別忘了!

近日, 淄博市人社局、淄博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的通知》。 小周哥瞭解到, 隨著2016年起《淄博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實行, 2018年成年城鄉居民繳費標準繼續執行“一檔制”。

繳費標準如下:規定繳費期內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250元調整為280元, 學生和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50元調整為180元, 政府按規定給予財政補助, 超過繳費期補繳的, 應將財政補助部分一同繳納。

與往年一樣,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於繳費方式, 小周哥諮詢了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 目前我區的繳費方式方案還在制定中。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看看下面的政策明白紙!

這裡面包含慢性病和醫藥費報銷等相關政策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明白紙

1、那我什麼時候到什麼地方交費呢?

答:淄博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期是每年的10月1日到12月31日, 參保居民在這個時間裡預交下一年的醫保費。 剛出生的孩子, 父親或母親如果已經參加淄博市職工或居民醫療保險的, 孩子出生當年是不繳費的, 但是需要及時辦理參保手續, 才能享受當年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請10月8日後關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淄博市新聞廣播、交通文藝廣播、周村區醫保處公眾號、社區宣傳欄及銀行滾動字幕。

2、為什麼我過了12月31日再交錢就要多交呢?

答:淄博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由兩部分構成, 一個是居民個人繳費, 一個是財政補助, 參保居民只有在繳費期內按時繳費,

財政部門才會把財政補助的錢交給醫保部門, 個人的醫療保險才能正式生效;如果超過繳費期繳費的, 財政部門就不再負責這些人的補助了, 需要參保居民自己補上才能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

3、我以前沒有參加醫療保險或者中間斷了幾年, 為什麼要讓我補繳呢?

答:醫療保險的本質是大家幫大家, 每個人都應該盡應盡的義務, 這個義務就是及時、連續、足額繳費。 如果每個人都抱著“不生病不繳費, 生病才要醫療保險”的想法, 不僅侵犯了那些連續繳費的人的利益, 也使醫療保險不能長久發揮作用, 最後誰也得不到應有的醫療保障了。 因此, 為了保護每個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促進醫療保險制度長期發展, 城鄉居民沒有及時參保或中斷繳費的,應當按照參保時的繳費標準(包含財政補助部分),補繳以前沒交的醫療保險費。

4、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答:只要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並且按時交納醫療保險費就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5、什麼病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答:除慢性病病種之外的普通門診都可以,比如:發燒、感冒等。

6、門診統籌必須簽約才能享受嗎?

答:是的。

7、門診統籌簽約後,如果對簽約機構不滿意,可以改簽嗎?

答:可以。參保人可以隨時與原簽約的定點解約,然後到新選擇的定點簽約就行。

8、怎麼才能解除簽約?

答:持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原來簽約的定點解約。如果定點不給解約的話,也可到區醫保處109號視窗辦理解約。

9、門診統籌待遇有哪些?

答:50元以上到900元之間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一半。

10、哪些病可以通過慢性病報銷?

答:城鄉居民慢性病有22個病種,包括:1、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2、尿毒癥;3、臟器官移植;4、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5、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6、類風濕病(活動期);7、肺源性心臟病(出現右心室衰竭);8、腦出血(包括腦梗塞)恢復期;9、慢性病毒性肝炎;10、冠心病(出現左心室衰竭);11、阻塞性肺氣腫;12、結核病;13、再生障礙性貧血;14、精神分裂症;15、分裂情感性障礙;16、偏執性精神病;17、雙相(情感)障礙;18、癲癇所致精神障礙;19、精神發育遲滯;20、血友病;21、癲癇;22、苯丙酮尿症。

11、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慢性病待遇?

答:只有通過了慢性病鑒定的人員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

12、慢性病什麼時間辦理?去哪裡辦理?

答:一年辦理兩次,上半年受理時間為5月15日至30日,下半年為11月15日至30日,節假日除外;惡性腫瘤、尿毒癥、臟器官移植參保人,可隨時提出申請。

參保人根據醫保隸屬關係分別到市或各區縣指定地點辦理,具體地點可電話諮詢。(市醫保處: 3177118;張店區:2856267;淄川區:5288442;博山區:4110545;臨淄區:7213631;周村區:6186511;高新區:3598009;桓台縣:8217785;高青縣:6967330;沂源縣:3252005;文昌湖區:6030027)

13、辦理慢性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鑒定申請表;2)住院病歷影本。無住院病歷的需提供近期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兩年內連續治療的門診病歷影本、近期化驗單或檢查報告影本。2)身份證影本;3)一張一寸彩色照片。

14、慢性病人能享受什麼待遇?

答:城鄉居民慢性病起付線是500元,起付線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不超過50%。

15、慢性病必須簽約才能享受待遇嗎?

答:是的。

16、慢性病簽約後可以改簽嗎?怎麼改簽?

答:可以。門診慢性病參保人一年內不得更換簽約協定服務單位,需要變更下一年度協定服務單位的,應于當年第四季度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後予以變更。

17、我生病需要住院,怎麼辦理住院手續?

答:參保人住院後需要在3天內由家屬帶病人社保卡到醫院住院處辦理醫保住院登記,如果超過3天還沒有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必須由醫院申請經過醫保處審核後,才能正常報銷。

18、如果我住院前經過急救,怎麼報銷呢?

答:這個分兩種情況,一是參保人因急症到定點醫院急診科搶救治療(急診留觀)並馬上轉入住院的,在出院時一起聯網報銷。二是參保人經院前醫療急救後死亡或不需要住院(必須是經過120出診)的,符合規定的急救醫療費用,沒有起付線,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時應提供社保卡影本、原始發票、院前急救派車單影本、院前急救病歷影本、醫囑單影本、醫療費用匯總明細表。

19、我住院花費的醫療費怎麼報銷?

答:1)參保人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醫保“三個目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服務設施標準)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核,扣除自費專案、部分自付專案及超過醫保限價上限自行負擔的費用後,進入報銷程式。

2)參保人住院醫療費有起付線。城鄉居民本年內第一次住院起付線是三級醫院7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一級醫院100元,學生兒童統一為100元;第二次住院起線對應減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線。城鄉低保居民、農村五保對象在指定優惠醫院住院的,取消起付線。

3)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經過扣除自費專案、部分自付專案及超過醫保限價上限自行負擔的費用後,在起付線以上的部分,按比例進行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一級醫院為85%,其他一級醫院7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55%。通過門診統籌簽約醫療機構轉診到二級醫院,再由二級醫院轉診到三級醫院就醫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直接到二級醫院住院或從二級醫院轉診到三級醫院住院的,報銷比例不變。直接到三級醫院住院降低報銷比例。

20、我得了重病要到外地看病,怎麼辦理醫保手續,費用如何報銷?

答:目前,參保人到外地住院前需要到我市指定的轉診醫院辦理轉診手續,這些醫院有:淄博市中心醫院;淄博市第一醫院;淄博市婦幼保健院(限婦科、產科、兒科);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限精神科);淄博市中醫醫院(限心血管科、內分泌科、兒科、脾胃病科、腎病科、婦科);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限康復科);高青縣人民醫院(限本縣參保人);沂源縣人民醫院(限本縣參保人)。

如果是因旅遊、探親、出差等原因短期居住外地急診住院的,須提供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急診病歷、出差公函等證明材料,從住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所屬醫保處辦理轉診備案手續。超期及補辦的轉診手續無效。(如果是發生外傷住院的,須由主治醫師填寫外傷備案表,到醫保處大廳辦理外傷備案手續)

如果參保人因同一種病一年內再次到同一家醫療機構複診的,可憑上次出院記錄和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到上次辦理市外轉診手續的醫療機構醫保科直接辦理再次轉診手續。

21、到市外轉診住院的醫療費用怎麼報銷?

答:1)轉診到異地聯網醫院住院的,出院時在就醫醫院按照山東省規定直接聯網報銷。

2)轉診到異地非聯網定點醫院住院的,其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帶相關材料到所屬醫保處辦理報銷手續,按照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進行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淄博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登記表》;住院費用發票原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住院病歷有效影本。如果沒有辦理轉診手續且轉診醫院不是公立醫院的,還需要提供該醫院為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院的證明(由當地醫保處提供)。

3)轉診到市外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先分別負擔15%;轉診到市外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先分別負擔30%;沒有辦理轉診手續的,先分別負擔40%。個人負擔後符合政策規定的剩餘部分,按我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在已實現異地聯網結算的醫院住院,參保人本次住院轉診手續有效但沒有在醫院聯網報銷的,先由自己負擔相應的轉診費用後,再按規定進行報銷。

4)到市外住院就醫的醫院應是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院,在非醫保定點醫院或醫保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不能通過醫保報銷。如濟南神康醫院、濟南腎病醫院、濟南中醫腫瘤醫院、濟南中醫靜脈曲張醫院等均為濟南市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允許為參保人提供門診服務,若參保人在這些醫院住院,產生的費用醫保基金不報銷。青島靜康腎病醫院、石家莊腎病醫院、大連北方老年病醫院經調查存在醫保違規情況,已經進入我市醫保黑名單醫院,參保人在這幾家醫院產生的費用醫保基金不負擔。

2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哪些待遇?

答:一年內,參保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65%的補償,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23、我如果長期在外地居住,住院了怎麼報銷呢?

答:如果參保人長期在外地居住,需要填寫《淄博市異地定點就醫管理登記表》,選擇居住地的一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各一家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療機構(黑名單醫院不允許選擇),並報相應醫保處備案登記後,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住院的,不需要負擔轉診費用。參保人辦理虛假異地登記手續,造成基金損失的,按照社保法有關規定處理。

如果異地安置人員因病在所選擇的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的,出院後報銷需提供(1)異地登記表影本(2)住院發票原件(3)住院期間的費用明細清單原件(4)住院病歷影本。如果轉入非選定定點醫院住院(限定為同一地區),另需提供選定級別最高的異地定點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此次住院費用按轉診相關規定報銷。

如果異地安置人員所選擇的異地定點醫院是省內聯網醫院的,住院時可由參保人或親屬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將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工作單位等相關資訊告訴醫保關係所屬的醫保處,辦理聯網結算備案手續,出院時,實行聯網結算直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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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沒有及時參保或中斷繳費的,應當按照參保時的繳費標準(包含財政補助部分),補繳以前沒交的醫療保險費。

4、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答:只要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並且按時交納醫療保險費就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5、什麼病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答:除慢性病病種之外的普通門診都可以,比如:發燒、感冒等。

6、門診統籌必須簽約才能享受嗎?

答:是的。

7、門診統籌簽約後,如果對簽約機構不滿意,可以改簽嗎?

答:可以。參保人可以隨時與原簽約的定點解約,然後到新選擇的定點簽約就行。

8、怎麼才能解除簽約?

答:持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原來簽約的定點解約。如果定點不給解約的話,也可到區醫保處109號視窗辦理解約。

9、門診統籌待遇有哪些?

答:50元以上到900元之間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一半。

10、哪些病可以通過慢性病報銷?

答:城鄉居民慢性病有22個病種,包括:1、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2、尿毒癥;3、臟器官移植;4、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5、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6、類風濕病(活動期);7、肺源性心臟病(出現右心室衰竭);8、腦出血(包括腦梗塞)恢復期;9、慢性病毒性肝炎;10、冠心病(出現左心室衰竭);11、阻塞性肺氣腫;12、結核病;13、再生障礙性貧血;14、精神分裂症;15、分裂情感性障礙;16、偏執性精神病;17、雙相(情感)障礙;18、癲癇所致精神障礙;19、精神發育遲滯;20、血友病;21、癲癇;22、苯丙酮尿症。

11、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慢性病待遇?

答:只有通過了慢性病鑒定的人員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

12、慢性病什麼時間辦理?去哪裡辦理?

答:一年辦理兩次,上半年受理時間為5月15日至30日,下半年為11月15日至30日,節假日除外;惡性腫瘤、尿毒癥、臟器官移植參保人,可隨時提出申請。

參保人根據醫保隸屬關係分別到市或各區縣指定地點辦理,具體地點可電話諮詢。(市醫保處: 3177118;張店區:2856267;淄川區:5288442;博山區:4110545;臨淄區:7213631;周村區:6186511;高新區:3598009;桓台縣:8217785;高青縣:6967330;沂源縣:3252005;文昌湖區:6030027)

13、辦理慢性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鑒定申請表;2)住院病歷影本。無住院病歷的需提供近期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兩年內連續治療的門診病歷影本、近期化驗單或檢查報告影本。2)身份證影本;3)一張一寸彩色照片。

14、慢性病人能享受什麼待遇?

答:城鄉居民慢性病起付線是500元,起付線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不超過50%。

15、慢性病必須簽約才能享受待遇嗎?

答:是的。

16、慢性病簽約後可以改簽嗎?怎麼改簽?

答:可以。門診慢性病參保人一年內不得更換簽約協定服務單位,需要變更下一年度協定服務單位的,應于當年第四季度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後予以變更。

17、我生病需要住院,怎麼辦理住院手續?

答:參保人住院後需要在3天內由家屬帶病人社保卡到醫院住院處辦理醫保住院登記,如果超過3天還沒有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必須由醫院申請經過醫保處審核後,才能正常報銷。

18、如果我住院前經過急救,怎麼報銷呢?

答:這個分兩種情況,一是參保人因急症到定點醫院急診科搶救治療(急診留觀)並馬上轉入住院的,在出院時一起聯網報銷。二是參保人經院前醫療急救後死亡或不需要住院(必須是經過120出診)的,符合規定的急救醫療費用,沒有起付線,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時應提供社保卡影本、原始發票、院前急救派車單影本、院前急救病歷影本、醫囑單影本、醫療費用匯總明細表。

19、我住院花費的醫療費怎麼報銷?

答:1)參保人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醫保“三個目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服務設施標準)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核,扣除自費專案、部分自付專案及超過醫保限價上限自行負擔的費用後,進入報銷程式。

2)參保人住院醫療費有起付線。城鄉居民本年內第一次住院起付線是三級醫院7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一級醫院100元,學生兒童統一為100元;第二次住院起線對應減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線。城鄉低保居民、農村五保對象在指定優惠醫院住院的,取消起付線。

3)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經過扣除自費專案、部分自付專案及超過醫保限價上限自行負擔的費用後,在起付線以上的部分,按比例進行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一級醫院為85%,其他一級醫院7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55%。通過門診統籌簽約醫療機構轉診到二級醫院,再由二級醫院轉診到三級醫院就醫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直接到二級醫院住院或從二級醫院轉診到三級醫院住院的,報銷比例不變。直接到三級醫院住院降低報銷比例。

20、我得了重病要到外地看病,怎麼辦理醫保手續,費用如何報銷?

答:目前,參保人到外地住院前需要到我市指定的轉診醫院辦理轉診手續,這些醫院有:淄博市中心醫院;淄博市第一醫院;淄博市婦幼保健院(限婦科、產科、兒科);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限精神科);淄博市中醫醫院(限心血管科、內分泌科、兒科、脾胃病科、腎病科、婦科);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限康復科);高青縣人民醫院(限本縣參保人);沂源縣人民醫院(限本縣參保人)。

如果是因旅遊、探親、出差等原因短期居住外地急診住院的,須提供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急診病歷、出差公函等證明材料,從住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所屬醫保處辦理轉診備案手續。超期及補辦的轉診手續無效。(如果是發生外傷住院的,須由主治醫師填寫外傷備案表,到醫保處大廳辦理外傷備案手續)

如果參保人因同一種病一年內再次到同一家醫療機構複診的,可憑上次出院記錄和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到上次辦理市外轉診手續的醫療機構醫保科直接辦理再次轉診手續。

21、到市外轉診住院的醫療費用怎麼報銷?

答:1)轉診到異地聯網醫院住院的,出院時在就醫醫院按照山東省規定直接聯網報銷。

2)轉診到異地非聯網定點醫院住院的,其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帶相關材料到所屬醫保處辦理報銷手續,按照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進行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淄博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登記表》;住院費用發票原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住院病歷有效影本。如果沒有辦理轉診手續且轉診醫院不是公立醫院的,還需要提供該醫院為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院的證明(由當地醫保處提供)。

3)轉診到市外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先分別負擔15%;轉診到市外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先分別負擔30%;沒有辦理轉診手續的,先分別負擔40%。個人負擔後符合政策規定的剩餘部分,按我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在已實現異地聯網結算的醫院住院,參保人本次住院轉診手續有效但沒有在醫院聯網報銷的,先由自己負擔相應的轉診費用後,再按規定進行報銷。

4)到市外住院就醫的醫院應是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院,在非醫保定點醫院或醫保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不能通過醫保報銷。如濟南神康醫院、濟南腎病醫院、濟南中醫腫瘤醫院、濟南中醫靜脈曲張醫院等均為濟南市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允許為參保人提供門診服務,若參保人在這些醫院住院,產生的費用醫保基金不報銷。青島靜康腎病醫院、石家莊腎病醫院、大連北方老年病醫院經調查存在醫保違規情況,已經進入我市醫保黑名單醫院,參保人在這幾家醫院產生的費用醫保基金不負擔。

2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哪些待遇?

答:一年內,參保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65%的補償,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23、我如果長期在外地居住,住院了怎麼報銷呢?

答:如果參保人長期在外地居住,需要填寫《淄博市異地定點就醫管理登記表》,選擇居住地的一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各一家當地醫保住院定點醫療機構(黑名單醫院不允許選擇),並報相應醫保處備案登記後,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住院的,不需要負擔轉診費用。參保人辦理虛假異地登記手續,造成基金損失的,按照社保法有關規定處理。

如果異地安置人員因病在所選擇的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的,出院後報銷需提供(1)異地登記表影本(2)住院發票原件(3)住院期間的費用明細清單原件(4)住院病歷影本。如果轉入非選定定點醫院住院(限定為同一地區),另需提供選定級別最高的異地定點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此次住院費用按轉診相關規定報銷。

如果異地安置人員所選擇的異地定點醫院是省內聯網醫院的,住院時可由參保人或親屬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將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工作單位等相關資訊告訴醫保關係所屬的醫保處,辦理聯網結算備案手續,出院時,實行聯網結算直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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