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編制也像座圍城。 牆外的人望著鐵飯碗和寒暑假期想進來, 牆內的人看著長年不漲的工資條想出去, 但看到牆外的人擠破頭想進來的勁頭, 又捨不得出去。
《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出來後, 最熱門的話題是老師的工資終於要漲了, 國家要求——老師的平均工資水準不能低於本地的公務員水準。
但是喊得熱鬧的是局外人, 圈內的老師大多一臉冷漠:和公務員同薪?都說了十年啦。
1994年1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就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 並逐步提高。 ”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也有類似的規定。
十幾年過去了, 大部分教師的工資仍讓他們發愁。 課後的有償補課被很多人詬病, 且已被明令禁止, 其背後是很多老師面對低工資不得已的選擇。
退一百步說, 即使工資和福利提到和公務員一樣的水準, 老師的工資就算高了嗎?
據資料記載, 二十世紀20年代廣州級別最低的九級教員每個月能領到30元的薪水, 而有2.5個家庭成員工作的普通工人家庭的月收入只有25元。 也就是說, 那個時候一個最低級別的教師每月的薪水比工人家庭一家的收入還多。
相比起那時, 現在老師的工資再提高一倍, 也實在不算多。
為什麼教師需要高工資?
教師是一個特殊的職業,
我們說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導師, 尊師就是重道。 如今面對這頂高帽子, 像工人一樣按勞索取工錢的老師們紛紛把手一擺:“千萬別說什麼靈魂的導師啊, 我們只是知識的搬運工。 ”
《意見》指出, 未來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
把自己當工人的老師們, 能擔得起這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