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萊蕪3月31日訊據萊蕪日報報導, 最近, 鋼城區某村發生了一件讓全村人都關注的事——— 鋼城區法院顏莊法庭將審判庭搬進了村委會, 對23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向當事人釋法明理。 這在村裡可是頭一回, 也是顏莊法庭為數不多的將審判庭搬進村委會的個例。
原來, 陳某等23人絕大多數自出生起就是顏莊鎮某村的居民, 且在2015年1月以前, 一直在村裡長期居住, 與其他居民一樣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2015年1月, 村委會為村民發放8000元土地補償款時, 以陳某等人是本村已出嫁的女兒,
鋼城區法院顏莊法庭受理案件後, 承辦法官拿出十二分的精力著手處理。 雖然這23起案件, 爭議標的額不大, 但是, 群眾利益無小事。 為準確查明案情, 承辦法官多次前往村裡, 與每一位當事人溝通交流, 認真聽取各方意見, 仔細查看證據材料, 最終查明了案件事實。
據查, 這23位原告中, 有5人是該村已出嫁的女兒, 17人是該村已出嫁女兒生育的孩子, 1人已與本村村民離婚。 其中, 22人自出生起即依法登記為該村常住戶口, 享受醫療保險、種糧補貼等待遇。
集中宣判當日,
現場, 法官解讀了我國《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戶口登記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文, 表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 應當以其是否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並依法登記常住戶口, 以及是否獲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為重要考量因素。 “本案中, 陳某等22名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