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停車收費如同購物付帳, 很正常, 但超載被查處扣留車輛還需繳納停車保管費, 對此, 車主們略有微詞。 近日, 市物價局和市交通局聯合發佈了《關於超限運輸車輛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10月1日起, 我市扣押車輛在法定扣押期限內或因扣押行政機關原因超過扣押期限的, 期間發生的車輛看管費由行政機關承擔。
根據《通知》, 超限車輛貨物裝卸、倒裝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當事人自願委託停車場裝卸、倒裝的, 停車場可收取裝卸、倒裝服務費, 並要求當事雙方簽訂委託協議書, 不得強制服務並收費。
超限運輸車輛停車服務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 各收費單位應依據服務協定事項向車主提供結算清單。 各個停車場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收費標準貨物裝卸費 元/噸 8 指將貨物從車上卸至停車場或從停車場裝至車上。
貨物倒裝費 元/噸 10 指將貨物從超限車上直接倒裝至貨主租用的車上。
貨物看管費 元/噸(立方米)·天 2 指已卸載存放在停車場內的超載部分貨物的看管。
3天(72小時)內免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