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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健康」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法規看這裡!

1.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 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

2.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3.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 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4.加工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類及其製品。

5.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6.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7.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8.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 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9.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0.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11.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 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

13.餐廚垃圾中油脂再利用用於食品加工。

保健食品領域

1.生產經營假冒註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保健食品。

2.地下黑窩點生產保健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摻雜摻假或者不按批准證書批准內容生產保健食品。

3.非法添加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保健食品;生產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屬、微生物超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4.不按照批准的原料、配方、標準、生產工藝生產保健食品;違法違規委託生產或受託生產保健食品。

5.經營超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誌以及未經批准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

6.在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中誇大功能範圍;虛構保健食品監製、出品、推薦單位資訊。

化妝品領域

1.銷售過期、變質、受污染的化妝品。

2.銷售無中文標示或者未經批准、備案、檢驗的進口化妝品。

3.生產或者銷售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4.生產或銷售無品質合格標示等違反國家化妝品標示標籤管理規定化妝品。

5.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未經批准的化妝品新原料進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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