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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手把手帶你瞭解美國海關行政裁定

美國是海關行政裁定的誕生地。 行政裁定採用信件的方式, 由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法規與裁定部(Regulationsand Rulings, RR)依據聯邦規則彙編(Code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標題19“關稅”下的第177部分“行政裁定”而簽發。 行政裁定為進口商的相關諮詢設立了標準程式, 使其通過CBP的要式回復知悉CBP將如何處置其進口貨物或其抵達美國的運輸工具。 其內容包括商品歸類、原產地標記等。

為了與CBP作出的其他裁定相區別, 行政裁定又被稱為“預裁定”(prospective rulings)。 行政裁定書一經簽發, 適用于整個關境。 同時它也是一重要的貿易便利化措施, 美國已同其交易夥伴一道提議所有WTO成員均應承諾發佈預裁定。

在CBP的海關行政裁定線上搜索系統(Customs Rulings Online Search System, CROSS)裡, 有自1989年至今所有海關發佈的行政裁定, 其將所有行政裁定分為了“總部發佈”以及“紐約發佈”兩個部分, 使用者可以通過關鍵字進行搜索。

除了行政裁定外, 內部諮詢裁定書、進一步抗議審查決定書等檔也在CROSS上發佈。 截至2017年7月28日, 該資料庫中可查詢到的各項海關發佈的裁定已達196022條。

N1哪些人可以申請行政裁定?

任何將向美國進口某種產品的個人或企業均可向CBP申請行政裁定。 若作為裁定對象的貨物已經到達美國境內, 同時進口商又希望瞭解CBP將如何處置該批貨物, 進口商可申請內部諮詢(internal advice)或進一步抗議審查(further review of a protest)。

N2CBP哪個部門發佈行政裁定?

CBP的法規與裁定部(Regulations and Rulings, RR)負責所有行政裁定的發佈。

RR下設三個部門負責發佈行政裁定:國家商品業務部(the National Commodity Specialist Division ,NCSD)以及總部(Headquarter)下設的2個部門。

N3如何向CBP申請行政裁定?

所有的裁定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申請者需向CBP呈交一份有效的裁定申請書。 裁定申請書必須符合具體要求, 包含所有進口貨物的具體資訊並且不能是假定的(not hypothetical in nature)。

同時, 所有涉及稅則歸類、原產地、原產地標記以及貿易優惠專案或自由貿易協定下的優惠關稅待遇的基本資格的裁定申請應提交至NCSD。 而其他裁定申請都應發送到RR總部辦公室。

如何向NCSD申請行政裁定?

以下原因

可導致申請書

被退回:

☟☟☟

① 預裁定申請書不是有效的申請書(裁定申請書必須符合具體要求, 包含所有進口貨物的具體資訊並且不能是假定的);

② 該申請包含樣本;

③ 文本或附件格式不符合要求, 或包含病毒警告, 無法打開;

④ 該申請是針對關稅分類、原產國、原產地標記以及自由貿易協定或特別貿易專案下的優惠待遇之外的問題提出的;

⑤ 該申請與之前的申請重複。

其他情況:

☟☟☟

當NCSD需要向CBP實驗室提交樣品以檢測商品物理特性從而確定其商品歸類或其他問題時, 申請者將會收到一封信(電子或郵寄)告知其由於實驗室分析而造成的延誤。

當申請人提供的資訊不充分時, NCSD將退回申請書以及所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

並附帶一封告知其所缺資訊的信。

當申請的裁定正處於訴訟階段或與之前CBP發佈的裁定相矛盾並正處於解決階段時, NCSD將拒絕發佈行政裁定。

有時NCSD會將收到的申請書交由RR總部處理, 此時NCSD會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申請人。 總部將在收到申請書的90天內以信件或裁定書的形式向申請人做出回復。

如何向總部申請行政裁定?

有時總部會在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資料以更好地制定行政裁定。 除此之外, 當裁定申請與之前的裁定書相矛盾或過去發佈的行政裁定與CBP目前的觀點相悖, 並且該裁定至少已經生效60天時, RR需要依據19USC§1625要求的程式, 書面通知申請者過去發佈的行政裁定、抗議審查決定或者內部諮詢不能反映CBP目前的觀點, 並且將對其進行修改或撤銷。之後RR總部將在《每週海關公報》(Weekly Customs Bulletin)上發佈擬修改或撤銷說明。

注:總部發佈的行政裁定類型

N4行政裁定申請需要哪些資訊?

必備資訊

無論是向NCSD還是向RR總部提交行政裁定申請,下列資訊都是必須提供的:

① 申請者的姓名、位址、電子郵箱及電話號碼;

② 所有利益相關方(如果知道的話)的姓名、位址、電子郵箱和其他認證資訊,以及製造商的ID號(如果知道的話);

③ 貨物進境的口岸名(如果知道的話);

④ 交易描述,例如進口(商品)來自(國家);

⑤ 一份關於是否已向CBP辦公室徵求意見的聲明;如果是的話,說明誰提出了什麼建議(如果有的話);

⑥ 能支持申請中相關聲明的證據;

⑦ 一份在進口商的認知範圍內,商品在CBP或任何法院處理前沒有其他問題的聲明。( A statement that there are, to the importer's knowledge, no issues on the commodity pending before CBP or any court.)這意味著進口商不應就某項其已提出異議的交易申請行政裁定。當交易被清算(liquidated)或正在被CBP考慮時,申請者不應就其申請行政裁定。對於這類交易,申請者只能申請內部諮詢或進一步的抗議審查決定。

在每份行政裁定申請中,同類或同種的物品不能超過5件。申請人也可在申請書中表達自己口頭探討涉及的相關問題的意願。最後,申請人可在申請書中要求CBP不公開涉及的機密資訊,如商業機密等。申請人必須清晰地在申請書中標出或突出機密資訊,並說明為什麼該資訊應保密。

其他資訊

除了上述所有行政裁定申請都必須提交的資訊外,針對不同類型的申請CBP還要求提供其他的資訊。美國海關稅則(HTSUS)、海關法規等相關參考資料對此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歸類的行政裁定申請

針對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

申請者

應向NCSD提供下列資訊:

☟☟☟

①對貨物進口狀態的全面完整的描述;

②組成材料;

③該貨物在美國的主要用途;

④貨物的商業、通用或技術名稱;

⑤說明性的文獻、草圖、數碼照片、流程圖等;

⑥化學分析、流程圖、CAS號等;

⑦任何海關條例第141.89條中的特殊發票要求(19 CFR 141.89);

⑧如果相關的話,可以提供實驗室報告;

⑨其他有助於確定商品歸類的資訊;

⑩申請者認為能描述貨物的HTSUS規定,以及得出該結論的原因。另外,申請者需特別標注和說明與商品歸類有關的商品基本特徵。得出結論的原因應來自HS注釋的引用、通常的字典定義(commondictionary definitions)以及過去發佈的行政裁定。

原產地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提供下列資訊,

有助於

NCSD確定貨物原產地:

☟☟☟

①每種源材料(source materials)的製造或收穫國;

②每一個生產步驟的發生國;

③有關零部件以及這些零部件在最終產品的作用的完整描述;

④使用19 CFR 102部分下NAFTA標記規則確定原產地的,除了上述資訊外,申請者還需提供零部件以及最終產品的商品歸類資訊。

優惠貿易協定以及貿易計畫(Trade Program)的行政裁定申請

除了上述原產地行政裁地申請需要提供的原料和生產資訊外,申請者還需向NCSD提供在每一個進行生產的國家發生的費用。

原產地標記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也可就貨物原產地標記的方法或方式向NCSD申請行政裁定。

申請時

需提供下列

資訊:

☟☟☟

①詳細說明該物品及其容器將如何標記;

②清晰說明貨物如何貼上標籤和包裝的圖表(Illustrations);

③清晰說明所有其他標籤和包裝細節的圖表(Illustrations);

④詳細說明貨物在進口後將如何使用或銷售。

估價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可向RR總部的估價和特別專案處申請有關貨物估價的行政裁定。

①說明交易性質(terms of sale);

②如果存在的話,說明各相關方的關係;

③說明交易是否公平;

④其他需要提交的資訊取決於申請者提出的裁定申請。例如,當提出的申請是為確定買方支付的傭金是購貨傭金還是銷貨傭金,那麼申請者需提交所有關於當事方在交易中的地位以及支付的傭金的檔和細節。

沿海貿易的行政裁定申請

在美國境內從事沿海貿易的個人可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某一交易是否侵犯了沿岸的法律。申請者可就將要發生的涉及船隻和沿海貿易的交易申請行政裁定。

申請者需向

上文提及的RR總部

貨物安全、承運人

和移民處提交

下列資訊:

☟☟☟

①有關船隻運輸的物品和/或乘客的資訊;

②所有能支持裁決申請中所述事實的檔;

③當涉及大量檔時,需對檔進行簡要說明並重點強調檔與總交易的關係。

限制性商品或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可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他們是否有權進口某些限制性商品或其進口商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特別是針對重新設計或新的產品,進口商一般都希望瞭解它們是否在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頒佈的排除令範圍內。

申請者需向

上文提及的RR總部的

智慧財產權和限制性商品處

提交下列資訊:

☟☟☟

①貨物的完整說明(包括技術細節或實驗室分析)、樣品或圖片;

②有關ITC根據19 U.S.C. 1337§頒佈的命令的行政裁定,需提供該命令和專利的副本。

退稅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這類裁定,

申請者需向RR總部

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

提供下列資訊:

☟☟☟

①交易的完整描述,包括對涉及的商品的描述;

②若該項申請涉及確定某一商品的商業互換性(commercial interchangeability),申請者需提供工業或政府的指導方針或標準、零件編號、商品估價以及貨物的關稅歸類等額外資訊。

保稅暫時進口的行政裁定申請(Temporary Importation under Bond Requests)

進口商可向RR總部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其商品是否能享受保稅制度下的免稅暫時進口。

①商品描述以及貨物進口美國的原因;

②表明進口商品不是用於銷售或批准出售的資料;

③說明該商品是否會在美國進一步加工的資料。

外貿區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需向

RR總部的入境手續和

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

①擬議交易的說明及其與外貿區的關聯;

②外貿區的地位;

③對進入外貿區的商品的描述;

④對外貿區發生情況的描述;

⑤對在外貿區加工後將要進入美國的商品的描述。

進入保稅倉庫的行政裁定申請(Bonded Warehouse Entry Requests)

進口商可向RR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以使其貨物在進口到美國前存放至保稅倉庫中。

①擬議交易涉及的倉庫類型;

②貨物商品描述;

③倉庫中可能發生的包裝或加工的說明;

④交易相關的其他檔或記錄。

商品加工費減免的行政裁定申請

進口商可向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相關行政裁定,以確定其商品是否需要繳納加工費用。

①完整的商品描述,包括進口貨物的稅則歸類;

②有助於確定商品原產地的資訊。

國內外的製造商、美國進口商、國內的生產商和批發商、從事同類產品生產、製造或批發的國內工會成員以及大部分成員來自同類產品的國內生產商、製造商以及批發商的貿易組織可就貨物原產地問題申請裁定建議或最終決議。

申請者需向

估價和特別專案處

①一份申請者有權提出申請的聲明;

②商品描述,包括它如何生產、零部件成本以及這些部件在最終產品中的作用等;

③聲稱是貨物原產地的國家或地區(instrumentality);

④如果適用的話,申請最終決定的具體採購行為。(If applicable, the specific procurement for which the final determination is requested.)

並且將對其進行修改或撤銷。之後RR總部將在《每週海關公報》(Weekly Customs Bulletin)上發佈擬修改或撤銷說明。

注:總部發佈的行政裁定類型

N4行政裁定申請需要哪些資訊?

必備資訊

無論是向NCSD還是向RR總部提交行政裁定申請,下列資訊都是必須提供的:

① 申請者的姓名、位址、電子郵箱及電話號碼;

② 所有利益相關方(如果知道的話)的姓名、位址、電子郵箱和其他認證資訊,以及製造商的ID號(如果知道的話);

③ 貨物進境的口岸名(如果知道的話);

④ 交易描述,例如進口(商品)來自(國家);

⑤ 一份關於是否已向CBP辦公室徵求意見的聲明;如果是的話,說明誰提出了什麼建議(如果有的話);

⑥ 能支持申請中相關聲明的證據;

⑦ 一份在進口商的認知範圍內,商品在CBP或任何法院處理前沒有其他問題的聲明。( A statement that there are, to the importer's knowledge, no issues on the commodity pending before CBP or any court.)這意味著進口商不應就某項其已提出異議的交易申請行政裁定。當交易被清算(liquidated)或正在被CBP考慮時,申請者不應就其申請行政裁定。對於這類交易,申請者只能申請內部諮詢或進一步的抗議審查決定。

在每份行政裁定申請中,同類或同種的物品不能超過5件。申請人也可在申請書中表達自己口頭探討涉及的相關問題的意願。最後,申請人可在申請書中要求CBP不公開涉及的機密資訊,如商業機密等。申請人必須清晰地在申請書中標出或突出機密資訊,並說明為什麼該資訊應保密。

其他資訊

除了上述所有行政裁定申請都必須提交的資訊外,針對不同類型的申請CBP還要求提供其他的資訊。美國海關稅則(HTSUS)、海關法規等相關參考資料對此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歸類的行政裁定申請

針對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

申請者

應向NCSD提供下列資訊:

☟☟☟

①對貨物進口狀態的全面完整的描述;

②組成材料;

③該貨物在美國的主要用途;

④貨物的商業、通用或技術名稱;

⑤說明性的文獻、草圖、數碼照片、流程圖等;

⑥化學分析、流程圖、CAS號等;

⑦任何海關條例第141.89條中的特殊發票要求(19 CFR 141.89);

⑧如果相關的話,可以提供實驗室報告;

⑨其他有助於確定商品歸類的資訊;

⑩申請者認為能描述貨物的HTSUS規定,以及得出該結論的原因。另外,申請者需特別標注和說明與商品歸類有關的商品基本特徵。得出結論的原因應來自HS注釋的引用、通常的字典定義(commondictionary definitions)以及過去發佈的行政裁定。

原產地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提供下列資訊,

有助於

NCSD確定貨物原產地:

☟☟☟

①每種源材料(source materials)的製造或收穫國;

②每一個生產步驟的發生國;

③有關零部件以及這些零部件在最終產品的作用的完整描述;

④使用19 CFR 102部分下NAFTA標記規則確定原產地的,除了上述資訊外,申請者還需提供零部件以及最終產品的商品歸類資訊。

優惠貿易協定以及貿易計畫(Trade Program)的行政裁定申請

除了上述原產地行政裁地申請需要提供的原料和生產資訊外,申請者還需向NCSD提供在每一個進行生產的國家發生的費用。

原產地標記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也可就貨物原產地標記的方法或方式向NCSD申請行政裁定。

申請時

需提供下列

資訊:

☟☟☟

①詳細說明該物品及其容器將如何標記;

②清晰說明貨物如何貼上標籤和包裝的圖表(Illustrations);

③清晰說明所有其他標籤和包裝細節的圖表(Illustrations);

④詳細說明貨物在進口後將如何使用或銷售。

估價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可向RR總部的估價和特別專案處申請有關貨物估價的行政裁定。

①說明交易性質(terms of sale);

②如果存在的話,說明各相關方的關係;

③說明交易是否公平;

④其他需要提交的資訊取決於申請者提出的裁定申請。例如,當提出的申請是為確定買方支付的傭金是購貨傭金還是銷貨傭金,那麼申請者需提交所有關於當事方在交易中的地位以及支付的傭金的檔和細節。

沿海貿易的行政裁定申請

在美國境內從事沿海貿易的個人可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某一交易是否侵犯了沿岸的法律。申請者可就將要發生的涉及船隻和沿海貿易的交易申請行政裁定。

申請者需向

上文提及的RR總部

貨物安全、承運人

和移民處提交

下列資訊:

☟☟☟

①有關船隻運輸的物品和/或乘客的資訊;

②所有能支持裁決申請中所述事實的檔;

③當涉及大量檔時,需對檔進行簡要說明並重點強調檔與總交易的關係。

限制性商品或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可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他們是否有權進口某些限制性商品或其進口商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特別是針對重新設計或新的產品,進口商一般都希望瞭解它們是否在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頒佈的排除令範圍內。

申請者需向

上文提及的RR總部的

智慧財產權和限制性商品處

提交下列資訊:

☟☟☟

①貨物的完整說明(包括技術細節或實驗室分析)、樣品或圖片;

②有關ITC根據19 U.S.C. 1337§頒佈的命令的行政裁定,需提供該命令和專利的副本。

退稅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這類裁定,

申請者需向RR總部

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

提供下列資訊:

☟☟☟

①交易的完整描述,包括對涉及的商品的描述;

②若該項申請涉及確定某一商品的商業互換性(commercial interchangeability),申請者需提供工業或政府的指導方針或標準、零件編號、商品估價以及貨物的關稅歸類等額外資訊。

保稅暫時進口的行政裁定申請(Temporary Importation under Bond Requests)

進口商可向RR總部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以確定其商品是否能享受保稅制度下的免稅暫時進口。

①商品描述以及貨物進口美國的原因;

②表明進口商品不是用於銷售或批准出售的資料;

③說明該商品是否會在美國進一步加工的資料。

外貿區的行政裁定申請

申請者需向

RR總部的入境手續和

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

①擬議交易的說明及其與外貿區的關聯;

②外貿區的地位;

③對進入外貿區的商品的描述;

④對外貿區發生情況的描述;

⑤對在外貿區加工後將要進入美國的商品的描述。

進入保稅倉庫的行政裁定申請(Bonded Warehouse Entry Requests)

進口商可向RR的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行政裁定,以使其貨物在進口到美國前存放至保稅倉庫中。

①擬議交易涉及的倉庫類型;

②貨物商品描述;

③倉庫中可能發生的包裝或加工的說明;

④交易相關的其他檔或記錄。

商品加工費減免的行政裁定申請

進口商可向入境手續和退稅處申請相關行政裁定,以確定其商品是否需要繳納加工費用。

①完整的商品描述,包括進口貨物的稅則歸類;

②有助於確定商品原產地的資訊。

國內外的製造商、美國進口商、國內的生產商和批發商、從事同類產品生產、製造或批發的國內工會成員以及大部分成員來自同類產品的國內生產商、製造商以及批發商的貿易組織可就貨物原產地問題申請裁定建議或最終決議。

申請者需向

估價和特別專案處

①一份申請者有權提出申請的聲明;

②商品描述,包括它如何生產、零部件成本以及這些部件在最終產品中的作用等;

③聲稱是貨物原產地的國家或地區(instrumentality);

④如果適用的話,申請最終決定的具體採購行為。(If applicable, the specific procurement for which the final determination is reque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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