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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須謹慎轉發爆料,傳謠言要承擔法律責任!

2017年8月16日, 槁城區梅花鎮梅花村發生一起持刀挾持孩子的警情。 接到報警後, 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 及時將持刀男子制服。 經調查,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梅花鎮西莊村人, 系單獨作案, 並無其他同夥。 目前該男子已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在調查過程中瞭解到此人近期精神有些異常, 警方正在準備對其做精神醫學鑒定。

就在警情發生後不久, 槁城某本地頭條號接到線民的微信爆料後, 在沒有認真核實的情況下, 就以“大快人心, 槁城西莊村偷孩子者當場被抓”為題推送了一條消息。 文中稱“此次事件中共有四名河南人, 現場抓住兩個, 另外兩名嫌疑人已乘亂逃跑,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 正在全力追捕中”進行了虛假和誇大宣傳, 引起當地群眾的恐慌, 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網警提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人都要依法規範自己的網路言行。

尤其是影響力較大的自媒體帳號, 要深知影響力越大意味著責任越大, 務必要有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否則, 導致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輕者治安處罰, 情節嚴重的, 甚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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